朝鲜的主要雇主职能由国家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及工作场所管理者承担。国家制定劳动力需求,并按计划需要分配人员。分配通常发生在毕业或服兵役后,并会考虑资历、地区和报道所称的政治身份,包括成分。因此,实践中的自由择业受到严格限制。 该制度边缘还存在其他工作安排。突击队在国家监督下工作;人民班等地方组织可协助短期劳动动员。非正式市场活动曾为部分人员提供其他收入来源,尤其是正式上免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部分已婚女性,但新冠疫情后这些选项受到更多限制。残疾人可能被安排到特殊工作场所从事较轻工作。2023年,朝鲜报告设有100多所职业学校,涵盖17个领域;培训方向依据地区劳动力需求,而非开放式职业选择。拘留场所劳动属于单独的强制情形,不是普通雇主安排。 2025年5月29日通过的《劳动管理法》要求使用动员劳动力的组织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劳动保护、按绩效付酬和医疗救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要求已带来持续改善。正式劳动标准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年休假15天,但据报许多国有工作场所几乎不发固定工资,而依赖配给或物品。2023年10月宣布涨薪并未解决据报存在的短缺。支付卡和使用国营粮店属于正式分配制度,但可靠的最低工资和执法数据并未公开确立。 采矿、建筑、农业和制造业的工作场所风险较高。生产配额、缺少防护设备、饮水不足,以及食物、医疗和安全措施不到位,都会造成被报道的事故。没有记录证明劳动者享有有效离开危险工作的权利。女性劳动者还面临主管性剥削风险,且不存在经独立核实的性暴力申诉渠道。 朝鲜职业总联盟(通常称GFTUK)是受国家控制的大众组织,并非独立工会运动。朝鲜不存在受到独立保护的工会、安全的集体谈判制度或经核实的独立罢工权。在外资企业中,正式规则允许有工会,可能参与工资、安全和争议安排。全外资企业提前终止劳动者雇佣关系时,须让工会和劳动服务机构参与。 正式存在投诉和请愿渠道,但其独立有效性未经核实。批评工作条件或拒绝工作可能使人面临拘留或劳动教养营。朝鲜没有经核实的独立全国人权机构或独立民间社会监测体系;自2017年以来,未进行独立监测。 经济特区的外资企业通过劳动服务机构取得劳动者,而非经完全自主的私营劳动力市场招聘。据报办理程序包括特区管理机构审查10天、中央决定在50天内作出,以及15天内颁发营业执照。据报续期申请须在到期前六个月提交,中央须在30天内作出决定。目前没有可靠公开的统一费用和工资标准。《2025年劳动法》加强国家标准化和控制,并未确立广泛的雇主自主权。粮食分配和市场受到中央控制,也减少了分配工作的非正式替代途径。
朝鲜的雇主
在朝鲜,雇主职能通常由国家管理的工作单位承担,而不是由自主经营的私营企业承担。国家通过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劳动部确定劳动力需求并分配人员。正式规则涵盖工时、休假、工资、安全和医疗,但报道的工作条件和实际报酬往往有所不同。
提示
除非能核实属于非正式市场活动或外资企业,否则应把朝鲜的雇主关系视为由国家控制。核实实际工作条件、报酬、安全措施和申诉风险,不要仅依赖正式标准。不要假定受国家控制的工会或正式请愿能提供独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