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哥只有一个市镇,因此选举产生两个层级的代表:国民委员会(Conseil National)代表国家层级,市议会(Conseil Communal)治理市镇。亲王、国务大臣和政府由任命产生,而非选举产生,因此选举本身不会改变政府。行政权在亲王的最高权威下行使,并通过国务大臣执行。通常意义上,政府不对国民委员会承担政治责任。 选民为已满 18 岁的摩纳哥公民。投票普遍、直接且不记名,但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形除外,例如某些刑事定罪、未获恢复资格的破产、司法能力限制或法院下令剥夺投票权。处于缺席审判(contumax)状态者的投票权暂停。选民须申请列入常设选民名册;登记并非自动办理。选民名册每年自 10 月 15 日起审核,通常于 12 月 31 日关闭,是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举行选举的唯一依据。被遗漏或错误除名者可在 15 天内投诉,之后可按适用程序向初级法院(Tribunal de première instance)以及在法律规定时向最高法院(Tribunal Suprême)寻求救济。 国民委员会有 24 名成员,每五年全面改选一次。摩纳哥采用一轮多席名单制投票,选民从名单中选择候选人,而非每个席位只投一人。选民可跨名单组合候选人(panachage),没有偏好排序制度。名单至少须有 13 名候选人,并按字母顺序排列。按制度中的多数制部分,16 个席位分配给个人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其余 8 席按比例分配给获得至少 5% 有效票的名单,采用选举商数和最高平均数法;之后按候选人得票在符合资格的名单内分配席位。票数相同时由年长者胜出。 市议会有 15 名成员,任期四年。市政选举采用多席多数制,最多举行两轮,允许跨名单组合投票且没有偏好排序。第一轮中,候选人须取得绝对多数,并获得至少四分之一登记选民的选票。仍有席位待分配时,第二轮按相对多数决定,不设最低投票率要求。票数相同时由年长者胜出。选举后 30 天,市议会从成员中选出市长(Maire)和副市长(Adjoints)。 国民选举在任期届满前第 11 个星期日或之后的星期日举行。市政选举在任期届满前第 30 个星期日或之后的星期日举行。须至少提前 20 天通过部长命令(arrêté ministériel)召集选举。同一年举行国民和市政选举时,两次选举至少间隔 21 天。委员会解散后,须在三个月内举行新选举。 候选人须具有选民资格,并满足相关国籍、年龄和法律条件。国民委员会候选人须年满 25 岁,且取得摩纳哥国籍至少五年。市议会候选人的最低年龄为 21 岁,同样须具备五年摩纳哥国籍。法定不合格情形和职务不相容规定可能禁止参选。申报须在选举前第 16 至第 20 天提交给市政府秘书处(Secrétariat général de la Mairie)。申报须列明候选人及名单自行确定的名称;个人候选人还须指定财务代理人(mandataire financier)。市长拒绝申报时,候选人可在 24 小时内向初级法院院长提出申请,法院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决定。 竞选活动从提名截止日次日开始。候选人和名单通过抽签获得相同面积的海报张贴位置。选举日开始时过了午夜后不得再张贴海报。财务核算涵盖选举前 150 天起的活动。竞选账目核查委员会(Commission de Vérification des Comptes de Campagne)检查收入、支出、期限和证明材料,报告在《摩纳哥公报》公布。2023 年记录的参考支出上限为国民选举 325,000 欧元、市政选举 203,000 欧元。2023 年参考捐款限额为每人或实体不超过适用上限的 10%,每位候选人或名单累计最高 20%。每次选举前须查阅现行部长命令,确认适用金额。 委托投票(procuration)是由他人代投的安排。现行规则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场的选民,或能够提供所需证明的被拘留选民。可通过市政府、外交或领事机构,或安全电子程序申请。一份委托适用于一次选举,包括可能举行的第二轮。受托人(mandataire)须有投票资格并列入选民名册,且每人最多可接受两份委托。若受托人尚未代投,选民本人仍可亲自投票。 在投票站,选民须出示选民证(carte d’électeur)以及有效身份证或护照。选票须在秘密投票间填写,随后在选民名册上签名。残障选民可由同时参加投票的另一人协助。投票结束后立即开始公开计票,由投票站委员会(bureau de vote)监督。结果须立即宣布、送交国务大臣并在《摩纳哥公报》公布。 选举后第 11 天,国民委员会召开成立会议并选出主席和副主席。市议会于第 30 天选出市长和副市长。选民可在五天内向市长提出选举异议,或要求将异议记入会议记录(procès-verbal)。国务大臣对相关异议有八天期限。初级法院可以更改结果公告或全部、部分撤销选举。上诉和再审(recours en révision)通常适用十日期限。遭质疑的议员在最终裁决前继续任职;最终判决要求举行新选举或补选时,须在三个月内举行。 最后一次有记录的国民选举于 2023 年 2 月 5 日举行:登记选民 7,594 人,投票 4,349 人,投票率 57.26%;摩纳哥民族联盟(L’Union - Union Nationale Monégasque)赢得全部 24 席。最后一次有记录的市政选举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举行:登记选民 7,605 人,投票 3,016 人,投票率 39.66%;市政进步党(L’évolution communale)赢得全部 15 席。
摩纳哥的选举
摩纳哥选举 24 名国民委员会(Conseil National)成员,任期五年;选举 15 名市议会(Conseil Communal)成员,任期四年。亲王、国务大臣和政府并非选举产生。年满 18 岁的摩纳哥公民如已列入常设选民名册且未被法律排除,可直接、秘密投票。国民选举采用一轮名单投票,席位按多数制和比例制分配;市政选举最多举行两轮。依现行规则,选民可在投票站投票,若无法到场或被拘留且能提供所需证明,也可委托他人代投。
提示
应把摩纳哥选举视为对期限要求严格的程序。计划投票时,尽早确认选民名册登记和所需证件;计划参选时,从一开始就管控申报、竞选财务和法律期限。不要假定选举会改变政府,也不要假定 2023 年的财务限额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