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哥的国家体制

摩纳哥是主权国家,实行世袭君主立宪制,以法治和基本权利保障为基础。君主(Prince Souverain)拥有最高行政权;国民议会(Conseil National)与君主共同立法,法院行使司法职能。全国只有摩纳哥市镇(Commune de Monaco),没有地区或中间行政层级。公共行政、预算、监督机构和公共力量(Force Publique)均处于这一高度集中的城邦结构之中。

提示

应将摩纳哥视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体制,并在联系机构前先判断事项类型。确认事项由部级部门、市镇、国民议会、法院还是公共力量负责,再通过主管官方渠道核实具体程序、费用和时间。不要假设与法国合作、旁听公开会议或市镇承担某项职责,就意味着拥有大型国家中同样的权力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