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的政治

尼泊尔的政治制度建立在经修订的《2015年尼泊尔宪法》所确立的主权、世俗、包容、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联邦民主共和国框架内。政治权力由联邦政府、七个省政府和753个地方级单位行使。选举使公民能够参与这些层级的政治,而公共行政、法院、公共财政、监督机构和安全组织则履行国家职能。

提示

将尼泊尔政治视为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公共权力如何组织,以及政治代表如何产生。在依据某项答复采取行动前,先确定相关的是联邦、省级还是地方层级,并区分机构职责和选举程序。

国家

尼泊尔是主权、世俗、包容、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联邦民主共和国,依据经修订的《2015年尼泊尔宪法》治理。国家权力由联邦政府、七个省级政府和753个地方层级分担。治理体系包括民选机构、公共行政、法院、公共财政、监督机构和安全组织。

选举

尼泊尔联邦共和国在联邦、省和地方层级举行选举。尼泊尔选举委员会(ECN)负责选民登记、候选人和政党登记、投票、计票及结果公布。选民通常须为尼泊尔公民、年满18岁并列入选民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