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的政治制度结合了宪政政府、民选机构和公共行政。经修订的《2015年尼泊尔宪法》为联邦民主共和国提供框架,并规定尼泊尔是主权、世俗、包容、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国家。权力由联邦政府、七个省政府和753个地方级单位分担,而不是集中在一个国家行政机构手中。 国家机构为公共决策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法院履行司法职能,公共机构管理服务和公共资金,监督机构审查权力的行使,安全组织履行其受指派的职责。选举则是在联邦、省和地方各级组织政治代表的民主程序。 尼泊尔选举委员会(Election Commission Nepal,简称 ECN)负责管理选民登记、候选人和政党登记、投票、计票以及结果公布。选民通常须具有尼泊尔公民身份、年满18岁,并列入选民名册。因此,国家治理层面关注权力和机构如何组织,选举层面则关注参与、候选人、投票和结果的确立。
尼泊尔的政治
尼泊尔的政治制度建立在经修订的《2015年尼泊尔宪法》所确立的主权、世俗、包容、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联邦民主共和国框架内。政治权力由联邦政府、七个省政府和753个地方级单位行使。选举使公民能够参与这些层级的政治,而公共行政、法院、公共财政、监督机构和安全组织则履行国家职能。
提示
将尼泊尔政治视为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公共权力如何组织,以及政治代表如何产生。在依据某项答复采取行动前,先确定相关的是联邦、省级还是地方层级,并区分机构职责和选举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