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至少一名员工的企业或个人通常需要与劳工、公共服务改革、社会伙伴关系、创业及小企业发展部(Ministry of Labour, Public Service Reform, Social Partnership, Entrepreneurship and Small Business Development)、劳工司(Division of Labour)、多米尼克社会保障局(Dominica Social Security,DSS)、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ivision,IRD)、公司与知识产权局(Compani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CIPO)联系;在相关情况下,也要与安全监察员、工会以及劳资关系审裁处或委员会联系。CIPO承认私人公司、公众公司、非营利公司和外部公司。公司注册后还须向IRD办理纳税人登记。雇用员工后,还须向DSS提供相关CIPO信息。内部规章有助于高效、安全地组织工作,但不能取代法定义务或雇佣合同。 雇主必须在雇用第一名员工后的7天内向DSS提出申请。每名员工必须在4天内向DSS登记。非多米尼克籍员工通常需要通过劳工司申请工作许可,并获得部长批准。《就业与培训法》(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ct)规定,应及时向首席就业官(Chief Employment Officer)通报职位空缺;劳工司可以协助招聘和筛选。现有研究没有确认当地存在必须使用私人招聘机构的要求。 雇主必须在员工开始工作后的14天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应列明双方、职位、工作地点、开始日期和期限、试用期、正常工时、工资、加班费率、年假及假期工资、病假及病假工资、通知期和其他条件。合同还应说明产假及产假工资,并明确列出雇主不提供的福利。工资支付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雇主应确保合同与实际职位、工时和薪酬一致。 《劳动标准(最低工资)令2025》(Labour Standards (Minimum Wage) Order 2025)于2025年12月1日生效,取代2021年的命令。该命令规定:按日计薪的工厂、旅游和制造业员工,以及厨师、调酒师、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园丁、公共区域服务员、车辆驾驶员和信使、清洁工和环卫工,以及其他非熟练建筑工人或杂工,每小时工资为9.00东加勒比元(EC$)。收银员、接待员、销售人员或销售收银员每小时为9.42东加勒比元;保安每小时为9.60东加勒比元;农业工人和劳工每小时为9.75东加勒比元。家政助理的工资为每周240东加勒比元(含膳食)、300东加勒比元(不含膳食),或住家工作时每周264东加勒比元。每周工作少于40小时的临时商店、面包店和厨房助理,每小时工资为7.75东加勒比元。未成年人、受训人员和学徒每小时工资为6.52东加勒比元。适用类别应与实际职位和身份相符;在处理工资前应核查之后是否发布了新的工资令。 标准工时上限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加班工资至少为正常工资的1.5倍。员工每周至少享有一个完整休息日。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员工,每年带薪年假至少为2周;服务满5年后,每年至少为3周。年假应在相关年度结束后的10个月内给予。每年工作少于1,760小时的兼职员工,按适用情况可获得工资的4%或按比例计算的年假。连续受雇12个月后,产假包括预产期前至少3周以及分娩后最多9周。只要雇佣关系保持连续,企业转让时已累积的假期、产假及相关就业保护权利仍然有效。 工资记录至少须保存24个月。记录应列明姓名、地址、未满18岁者的年龄、工资率、工作时数、实际收入和付款情况。劳工监察员可以进入工作场所、检查和复印记录、要求提供陈述,并为部长或监察员获取信息。DSS监察员也有权进入场所。适用裁员保障时,雇主按受保工资的8.00%缴纳DSS雇主供款;不适用时,费率为7.75%。员工供款目前列为6.75%,合计费率分别为14.75%或14.50%。供款及载有员工资料的DSS C8申报表须在次月14日前提交;逾期缴纳将收取10%的费用。DSS官方网站的部分页面对员工费率列出6.5%,存在冲突,因此每次实施工资发放前都应核查DSS现行费率表。 对于按薪资代扣税(PAYE),雇主须在IRD登记、代扣税款、保存工资记录、签发证明,并在每月结束后的15日前申报和缴纳月度税款。年度申报须在1月31日前提交。所列罚款为欠款的10%,另加每月1%的利息。因此,工资、DSS供款和PAYE应分别核查,因为三者的费率、申报日期和罚则各不相同。 《就业安全法》(Employment Safety Act)适用于企业、行业、经营活动和机构。雇主不得使员工暴露于危险之中,并须采取合理程序预防或降低风险。雇佣合同附表要求配备合格员工、安全的设备和器具、安全的工作场所及安全的工作制度,并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安全监察员可以检查并审阅记录。如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书面指令可以要求停止使用某设备或某项流程,直至危险得到纠正。报复提供安全信息或证词的人属于犯罪,可能被处以5,000的罚款和最长1年的监禁。 登记工会可以申请成为某谈判单位的谈判代表。雇主必须在收到承认申请后的14天内作出回应。获得承认的工会对该单位享有专属代表权和谈判权,但员工没有加入工会的义务。雇主和工会必须诚信谈判。劳资协议期限不得超过3年,签署后的副本须在3天内送交部长。协议对雇主、工会和谈判单位均有约束力。多米尼克法律规定了雇主联合会的概念,但现有研究没有确认当地存在特定的此类联合会。 劳工司提供咨询和建议,也可以协助谈判、调解或斡旋。未能通过这些程序解决的事项由劳资关系审裁处处理。受到影响的员工、工会或劳工专员可以在通知部长后提出劳动标准投诉。整理好合同、工资证据、安全记录和往来函件,有助于雇主应对检查、投诉或集体争议。 《就业保护法》(Protection of Employment Act)规范终止雇佣关系。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或严重不当行为可能构成无需通知即可终止雇佣关系的理由。其他情况下,因不当行为或表现不佳而采取行动时,应使用书面警告。禁止基于歧视性或其他违法理由终止雇佣关系。按月领薪的员工,服务不足10年时通知期为1个月;超过10年时为2个月。支付频率高于每月一次的员工,服务不足2年时通知期为1周;超过2年至5年时为2周;超过5年时为4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支付代通知金。 裁员可能由现代化、自动化、机械化、关闭、出售或处置、为提高效率而重组、某类工作需求减少、材料短缺、机械故障、不可抗力、天灾或经济收缩引起。裁员补偿为: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时,每年1周;超过5年但不超过10年时,先按前5年每年1周,再按超过5年的每年2周计算;超过10年时,先按前10年共19周,再按超过10年的每年3周计算。最高为52周。雇主按工资的0.25%向裁员基金供款。停工连续至少6周时,员工可以提交书面申索。雇主须在7天内付款或发出反通知。停工至少13周且员工获召回时,雇主须在4周内安排其全职返岗。出售或转让企业时,对于假期、产假和就业保护,既有义务和服务年限继续有效。
多米尼克的雇主
在多米尼克,雇主是雇用他人从事可保就业(Insurable Employment)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保就业是指服务合同或学徒合同,可以是书面或口头订立,也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雇主职责包括招聘、书面合同、工资、记录、社会保障和工资税合规、工作场所安全、员工代表,以及公平处理争议或组织变更。无论组织属于私人、公共、非营利还是外部公司,雇主义务均适用。
提示
在多米尼克,雇主职责应视为持续执行的控制流程,而非一次性的公司注册。较稳妥的做法是为招聘、工资、安全和记录建立带日期的档案,使每名员工对应的各项义务都能得到核实。首次发薪前以及费率或员工类别变化时,应解决DSS供款费率冲突,并检查是否发布了新的最低工资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