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的消费者保护

根据宪法第 53 条和第 8/2016 号《消费者保护法》,东帝汶保护向专业公共或私人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私人消费者。该框架涵盖购买、合同、金融、数字商务、通信、能源、食品、药品和运输,并规定安全、真实信息、质量、补救和法律保护等权利。投诉应先提交供应商,或根据问题提交主管行业机构,包括 DNRCPC、AIFAESA、BCTL、ANC 或 DNFM。

提示

将东帝汶消费者保护视为一套证据保存和逐级投诉方案。保留每一张收据、合同、信息、付款记录和投诉编号;先联系供应商,再联系主管行业机构。若保修、撤回或投诉期限可能适用,应尽快处理,因为不同商品和交易的时限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