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是第19/2009号法令通过的《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原印度尼西亚《刑法典》已废止。刑事责任遵循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原则(但较有利的新规则除外),并禁止就同一事项受审两次。酷刑、胁迫和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使用;程序也保护隐私。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时,公司才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是通常的责任基础;只有相关罪名明确规定时,过失才受处罚。故意犯罪的最高刑超过三年时,未遂通常也可处罚。《刑法典》区分实行、教唆和帮助行为。 检察机关 Ministério Público 隶属共和国总检察院 Procuradoria-Geral da República,负责领导刑事调查。东帝汶国家警察 PNTL 及其他刑事警察机构在检察机关指挥下开展调查。专门犯罪调查警察 PCIC 负责谋杀、绑架、人口贩运、酷刑、性犯罪、有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特定环境或监狱犯罪等专门调查。第9/2022号法律协调 PCIC、PNTL、反腐败委员会、移民局及相关调查职能。一审刑事案件由帝力、包考、苏艾或欧库西的一审司法法院 Tribunal Judicial de Primeira Instância 审理。最高法院仍待设立期间,上诉法院 Tribunal de Recurso 暂行最高上诉职能。公共辩护处 Defensoria Pública 为缺乏足够经济能力的人提供免费、全面的法律援助。 任何公民均可向检察机关或警方举报公诉罪。半公诉罪通常要求有权提出投诉的人提出告诉,一般须在得知行为和行为人后六个月内提出。警察和其他公职人员获悉犯罪后有立即报告的义务。家庭暴力接待中心可以将举报转交 PNTL 或检察机关,并协助受害者联系庇护、医疗、社会和法院支持。正式程序通常包括举报或告诉、检察调查、撤案或起诉、审判、上诉和执行决定。社区或习惯机制不能取代正式刑法体系中的公共刑事追诉。 若没有其他拘留依据,警方在调查中的身份核查最长可持续12小时。在现行犯罪情形或证据面临立即毁损风险时,可能无需事先取得法院命令就进行紧急搜查、检查或扣押,但该例外不授权搜查住宅。搜查住宅以及其他限制基本权利的行为仍受司法控制。警方可在现行犯罪情形下逮捕;警方无法到场时,其他目击者也可逮捕。非现行犯罪情形下,逮捕令通常由法官签发,警方或检察机关仅有有限的紧急权力。被捕者首次接受司法讯问最长可达72小时。被指控者有权保持沉默,沉默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依据。 被捕或被拘留者首次接受讯问时必须有辩护人;从起诉到最终决定(包括上诉)也必须有辩护人。适用审前羁押时,检察调查通常持续六个月;复杂案件可例外延长六个月。未适用审前羁押时,期限加倍。证据充足后,应在15天内起诉。审前措施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并采用适当措施中限制最少的一种。若有严重迹象显示犯罪可判处超过三年监禁,且替代措施不足以应对逃跑、干扰证据或程序、继续犯罪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等风险,可采取羁押。未起诉前羁押最长一年;未作出一审定罪判决前最长两年;未作出终审判决前最长三年;极复杂案件可延长六个月。法院每六个月审查一次羁押,羁押时间计入之后的刑罚。 审判通常公开、口头进行,并遵循对抗式程序。为保护尊严、道德或安全,法院可决定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满18岁性犯罪受害者的案件通常不公开。被告通常必须出庭。判决必须说明事实和法律理由。上诉可质疑事实和法律问题。《刑法典》涵盖侵犯生命和身体完整、自由、性自主、人口贩运与奴役、财产与欺诈、公共秩序、民主制度、国家安全、腐败、侵占公款、滥用职权、司法管理、公共安全、环境、货币和文件等犯罪。特别法律包括第7/2010号《家庭暴力法》、第17/2011号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法律,以及第2/2009号《证人保护法》。人口贩运可判处八至20年监禁;加重情节案件(包括受害者未满17岁)可判处12至25年。强奸可判处五至15年。 普通监禁刑最低为30天,最高为25年;特别规定可允许判处最高30年。罚金按10至360个日额计算,每个日额为US$0.50至US$200。罚金通常须在一年内缴清,或分期缴纳但不得超过两年。社区服务须经本人同意;一小时相当于一天监禁,最多240小时,可替代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罚金。法院还可判处缓刑、监督考验、假释或重新融入社会措施。符合法定条件时,法律规定服满刑期五分之六后必须假释。对初犯、最高刑不超过三年且损害已修复的案件,法院可予以训诫。监狱与复归社会局 DNSPRS 负责执行监禁、安全处分和非监禁措施。 lezadu 指受侵害或受损害的一方,可作为检察机关 Ministério Público 的诉讼辅助人参与程序。受害者可在适用程序规则范围内查阅案件记录,并可单独或在刑事案件中请求赔偿。如果受害者在八天内没有表明立场,刑事程序中可能决定赔偿。受害者可通过 PNTL、检察机关、公共辩护处、医疗和社会服务获得信息和转介。第2/2009号法律允许在特殊情况下采取证人保护措施,包括隐去身份或声音、远程作证、警方保护、迁居、更换身份证件以及支持近亲。隐去身份的证言不得单独或在实质上成为定罪依据。 未满16岁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为年满16岁但未满21岁的人设想了特别制度,但截至2026年9月,东帝汶仍缺乏连贯、全面的专门少年司法框架。上诉法院于2026年承认这一持续存在的缺口。DNSPRS 青少年中心提供实际的羁押和重新融入社会替代措施,但这不等于已经建立完整、独立的少年程序。 道路交通违法同时受行政规则和刑事罪名管辖。第6/2003号法令《道路交通法典》规定交通管理和行政罚款;无证驾驶可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金。血液酒精浓度超过1.2 mg/l 或受精神药物影响驾驶,最高处罚相同。危险驾驶可处一年至四年监禁;过失危险驾驶可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金。国家陆路交通局 DNTT 负责驾驶执照和车辆管理规定。 《刑法典》规定,依法须经告诉的电脑欺诈可处最高三年监禁或罚金;加重网络欺诈可处三年至十年监禁。篡改电信或通信可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金。PCIC 网络犯罪组处理非法访问、网络欺诈、数字儿童性剥削、勒索、关键基础设施攻击和数字取证。全面的网络犯罪及网络程序法案于2026年7月31日作为立法提案提交;CICDE 于2026年8月6日成立,但截至2026年9月的审查没有证据表明独立成套法律已颁布。 刑事诉讼费用因法院和案件而异。独任法庭可收取US$10至US$200,合议庭US$20至US$400,上诉US$10至US$200;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案件复杂程度确定金额。费用通常须在10天内结清。超过US$50时,可分期缴纳,最长12个月。缺乏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可免费获得公共辩护;私人律师费用没有统一标准。
东帝汶的刑法
东帝汶刑法规定犯罪、个人责任、调查、审判、制裁以及被指控者和受害者的权利。正式制度适用《刑法典》(Código Penal)和《刑事诉讼法典》(Código de Processo Penal),由检察机关 Ministério Público 主导刑事调查,法院负责审理案件。案件通常经过调查、可能的起诉、审判、上诉和刑罚执行。制度保障无罪推定和辩护权,不允许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提示
在东帝汶应使用正式刑事司法程序,并尽早确定举报、辩护或受害者支持的正确步骤。期限、羁押上限、法律代理、赔偿选择和可用保护措施都可能影响案件结果,因此应记录日期,并按情况向检察机关 Ministério Público、PNTL 或公共辩护处 Defensoria Pública 寻求帮助。不要依赖非正式安排取代公共刑事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