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为《2007年不丹王国移民法》和《2023年移民规则与条例》。签证和许可证申请由移民主管机关(移民局)处理;根据个案情况,地区移民办公室、管制点和帕罗移民办公室也负责相关事务。某些申请还涉及劳动主管机关(劳动部)、外交与对外贸易部、教育机构和其他主管部门。 除双边豁免情形外,外国人通常需要签证。印度公民可凭护照或选民证入境,并须办理入境许可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持护照或出生证明,并提交父母身份或监护关系证明。孟加拉国和马尔代夫公民可申请落地签证。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泰国和瑞士公民也可申请落地签证。护照有效期应至少超过计划离境日期六个月。主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生物特征、充足个人资金证明和其他材料。电子签证本身既不保证获准入境,也不保证获批整个申请停留期。 游客可在不丹停留实际批准的期限,但最长不超过90天。在入境点签发的许可证有效期为实际停留期或最长30天。游客不得工作或经商,并须保证能够离境且有足够资金支付续程或返程。签证费为40美元;还可能收取额外旅游费用。 非旅游停留须由具备资格的推荐机构向移民局提交申请。适用人群包括外国工人、学生、僧侣和尼姑、教师、受抚养人、商人、投资者、外交人员、媒体工作者、运动员、机组人员、私人访客和某些志愿者等。主管推荐机构取决于类别;申请可通过线上渠道、廷布签证处、移民局服务处、地区移民办公室或帕罗办理。规则通常规定签证至少需要五个工作日;移民局针对某些非旅游程序发布的个别通知则规定三个工作日。因此,应核实具体类别的办理时间。费用通常不予退还,也不可转用于其他申请。 非游客通常须在入境后十天内向最近的警察局登记。地址变更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移民局。只有完成登记后,才可申请签证或居留延期。根据身份类别,可能会签发外国人登记卡(Foreigners Registration Card)。须遵守获批停留目的、雇主、工作地点、职业和获准区域的限制;雇主、接待者和运输公司也负有额外义务。 就业方面,外国工人首先需要劳动部批准。之后由雇主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证。许可证只对其所列雇主、职业、宗卡(Dzongkhag)、工作地点和期限有效。最低年龄为18岁;根据工作类别,最高年龄为55、60或65岁。首次申请费为300努扎姆。延期费用比上一次延期增加100%;从第四次延期起保持不变。许可证遗失或损坏的补办费用为500努扎姆。建筑工人须住在工作地点附近;边境社区工人须每日离境。非专业工人工作三个月后必须离境,并在不丹境外停留30天。 申请学生许可证须获认可教育机构录取,包括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寺院学校(Shedra)或寺院机构(Drupdey)。延期须满足正常出勤和学业进展充分的要求。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课程时长或五年,以较短者为准。它不自动赋予工作权,也不会自动带来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 家庭和经济类别许可证各有具体要求。受抚养人可能获准随同职业工人(其就业期限至少为三个月)、获认可的外国直接投资者,或某些DANTAK和IMTRAT雇员居留。私人访客须有居住在不丹且已居住至少一年的接待人;还可能需要亲属或熟人关系证明,以及主管委员会批准。父母、姻亲和成年子女通常只获准居留实际批准期限或最长30天。投资者许可证须有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及真实的投资或服务需求。商人申请延期时须持有效贸易许可证。 移民卡主要适用于1985年6月10日之后与不丹公民结婚的外国配偶,以及该婚姻所生子女。所需文件包括移民局表格、皇家法院出具的结婚证、不丹籍配偶的CID卡以及护照和身份证件等。持卡人未经移民局事先批准不得工作。访客、受抚养人、工人和学生须至少在申请移民卡前一天离开不丹。与不丹籍配偶离婚或配偶去世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子女,居留身份可能失效。 法律还规定了特别居留许可证,以及绿卡、难民卡和贸易商卡等法定类别。经审查的规定并未建立普遍、独立的永久居留制度。非移民身份明确不赋予永久居留权或入籍资格。申请入籍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年满21岁;父母一方为不丹人时,最低年龄为15岁;特定群体须有15年登记居留,其他申请人须有20年登记居留;掌握宗卡语、了解文化传统和历史、品行良好、宣誓并通过官方考试。主管部委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政府可不说明理由而拒绝申请。公民身份自皇家诏书(Kashog)颁布时开始。取得外国国籍会导致丧失不丹公民身份。 经审查的不丹法律没有规定独立的普遍庇护程序或常规难民身份认定程序。相关条款将难民卡描述为发给选择留在不丹的藏人的特别居留卡。移民局个案准入不构成普遍保护安排,也不保证存在此类程序。 因护照无效、文件缺失、虚假陈述、曾被驱逐出境、严重犯罪、威胁公共卫生或安全、个人资金不足、未经授权的政治活动或违反居留条件等原因,入境或居留可能被拒绝或终止。在驱逐程序中,主管机关通常须送达载明指控和法律依据的通知,并给予提交证据的机会。但对于不准入境的情形,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可能不经进一步听证或复核便予以遣返。刑事程序开始前,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当事人可能自费提供担保,并在不超过15天内自愿离境。经审查的规定没有明确设立普遍适用的移民决定上诉或复核机构。
不丹移民法
不丹移民法规定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工作、学习、家庭居留、永久居留权和入籍。主要主管机关是内政部下属的移民局。根据停留目的,适用不同的签证、入境许可证、登记义务和居留条件。
提示
应根据实际停留目的规划在不丹的行程,并在对旅行、工作、学习或经商作出有约束力的安排前申请适当许可。尤其要核实主管机关、办理时间、有效期,以及雇主、工作地点和获准区域等限制。在具体许可和登记要求得到确认前,不要依赖电子签证或事后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