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的政治制度将君主制与选举产生的机构和宪政政府结合起来。不丹国王(Druk Gyalpo)代表国家,并承担宪法规定的职责。政府管理行政事务,议会制定法律并监督公共事务,法院行使司法权。议会包括国民议会(National Assembly)和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选举决定国民议会、国家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代表。不丹选举委员会(Election Commission of Bhutan)根据《选举法》(Election Act)及相关规则,负责选民登记、提名、投票、计票和结果公布。投票通常须由本人进行并采取秘密投票;获批准的邮寄投票或其他远程程序适用于特定群体。 政治还包括对不丹20个宗级行政区(Dzongkhags)的行政管理、公共财政、监督、基本权利和国家安全。因此,政府决定会同时影响国家机构和地方行政。要理解一个政治问题,可以先确定它涉及君主制、行政政府、议会、法院、选举还是地方政府。
政治制度在不丹
不丹的政治通过民主制君主立宪制运行。不丹国王是国家元首兼三军统帅,政府、议会和法院分别承担不同的国家职责。选举产生国家和地方机构的代表,将公众参与与政府及地方行政联系起来。
提示
以负责该事项的机构作为起点。应分别处理行政决定、立法、法院、选举和地方行政问题,因为每类事项遵循不同流程,可能需要不同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