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刑法遵循一项原则:只有在行为发生前已有法律将其规定为犯罪,才能对该行为施加处罚。个人罪责至关重要:法律区分故意和过失行为,并规定未遂、参与、不作为和正当防卫。违法行为分为重罪、轻罪或轻微违法行为。《刑法典》和特别法律涵盖暴力、性犯罪、盗窃和诈骗、文书犯罪、腐败、洗钱、毒品、人口贩运、道路交通违法和数字犯罪。适用的刑罚取决于具体罪名及任何加重情节。 可向国家警察口头报案,或邮寄书面报案至检察机关,也可通过律师提交。国家警察可依职权或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并遵循检察机关或法院的指示。检察机关依合法性原则审查报案,可以终止案件,也可以请求开展调查或提起公诉。搜查、扣押及其他强制措施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典》规定的条件和法院权限。紧急情况请拨打117。 刑事诉讼通常从初步调查开始,随后进入调查程序或提起公诉,再进行主审、作出判决,并可能上诉。王室地方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由独任法官审理,也可组成刑事法院或少年法院。上诉和申诉提交高等法院;对于相应的法律救济,最高法院是最高审级。被告享有无罪推定,可以选择律师、查阅案卷、提出证据申请、获得口译协助并使用可用的法律救济。在侦查羁押或刑事法院审理等案件中,必须有辩护人。当事人无力负担费用且确有法律协助需要时,可获准法律援助辩护。 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通过转处程序结案,而不进行完整审判。可能的方式包括缴纳一定金额、社区服务、附带条件或协助要求的考验期,以及庭外加害人与受害人和解。适用方式取决于罪行和程序条件。 制裁包括一日至二十年或终身监禁,以及至少两个日额的罚金。日额为15至5,000瑞士法郎,并依据个人经济状况确定。一天替代监禁相当于两个日额。法院还可下令没收、追缴或采取预防措施。符合成文法规定时,监禁刑可以附条件暂缓执行。《监狱执行法》规定在国家监狱服刑、临时释放安排、释放准备和附条件释放;附条件释放由执行法院决定。 根据《受害者援助法》,犯罪直接侵害身体、性或心理完整性的受害者可获得援助。某些亲属和直接受影响的施助者也可能符合条件。申请受害者援助不要求先行报案、确认行为人身份或证明其有故意。受害者援助处在行政上与司法局相连,但在指示上独立,提供免费、保密的咨询,也可匿名联系。援助可能包括法律、心理、社会和医疗协助、紧急帮助及较长期的经济帮助。物质损失或非物质损害的赔偿须符合成文法条件,通常须在五年内提出申请。受害者可以由信任的人陪同,申请避免与被告当面接触的保护措施,并获得程序中的心理社会支持。 未满十四岁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十四至十七岁的人依据《少年法院法》作为少年处理,该法侧重教育、保护和重新融入社会;成人刑法仅作为补充适用。少年与成年人分开关押,条件允许时应在羁押期间继续接受教育。如果支付诉讼费用会危及少年的发展,法院可以降低费用。 道路交通违法适用《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条例。此类行为包括因酒精或毒品影响而不适宜驾驶时仍驾驶、无证驾驶、违反事故处理义务,以及危险交通违法。出现受影响迹象时,可以要求进行呼气、血液或医疗检查;拒绝检查本身也会受罚。刑事诉讼与行政驾驶执照措施是分开的。轻微违法可能适用定额罚款令或简化程序;提出异议后将进入普通程序。 列支敦士登没有单独的网络犯罪法典。《刑法典》涵盖多种行为,例如第118a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第126a条规定的数据损坏、第126b条规定的系统功能干扰、第126c条规定的计算机程序或访问数据滥用、第148a条规定的欺诈性滥用数据处理,以及第218a条规定的电子色情犯罪。网络霸凌或跟踪可能根据具体行为涉及数项罪名。请保存消息、账户详情、文件和时间戳,再向国家警察或检察机关举报适当案件;只有在数字警务岗受理的事项才通过该渠道举报,紧急情况请拨打117。 须由私人提起诉讼的违法行为,需要向王室地方法院提交追诉申请(Verfolgungsantrag),通常须在得知违法行为及行为人后的六周内提出。法院和程序费用适用《刑事诉讼法典》。具体刑罚、程序时长和期限取决于被指控的罪行、证据、程序阶段及法院裁决。赔偿私人损失的请求主要属于民法范围,但在分别符合成文法条件时,也可能适用受害者援助或刑事诉讼中的赔偿。
列支敦士登刑法
列支敦士登刑法规定哪些行为可受处罚、个人责任、调查、法院诉讼、制裁,以及被告和受害者的权利。主要规则载于《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特别法律;根据关税条约,部分事项与瑞士法律相连。国家警察负责调查,检察机关负责指导起诉,王室地方法院负责一审裁判。
提示
将涉嫌犯罪视为有时间要求的事项:保存现有证据,选择正确的报案渠道,并记录每个期限。如果你被指控犯罪,应尽早维护辩护权;如果你受到伤害,即使没有报案或尚未确认行为人身份,也可联系受害者援助处。将刑事诉讼与民事请求分开处理;道路案件还须与行政驾驶执照措施分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