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框架包括《1962年第006号法律》和《1994年第652号法令》。该框架适用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外交和领事人员另作处理。旅游、探访、商务、参加活动、就医、研究、电影制作、邮轮和航海活动等短期访问,通常适用非移民身份。工作、投资、学习、宗教或世俗使命、退休、家庭团聚以及科学或本土类别,在相应类别可用时适用移民或长期居留程序。外交和礼遇签证另有安排。 外交部通过有马达加斯加使领馆的国家或地区办理入境签证。如果当地没有使领馆,则由外交部受理申请。移民申请人通常需要在入境前申请一份有效期一个月、可转换的签证;该签证可按适用程序延期。短期签证不允许从事有偿工作,也不能在马达加斯加境内转换为移民签证。机场或港口不签发长期签证。 申请登机许可(accord d’embarquement)时,申请人需在线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申请目标处理时间为 72 小时;材料不完整时,可额外给予 72 小时补充。该许可免费。抵达后,申请人须在 72 小时内出示文件原件并参加规定的指纹预约。签证须在抵达后一个月内转换或延期,移民通常也须在同一期间内申请居留卡。 常见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护照、两张照片、说明理由的申请、签发时间不足六个月且译为法语或英语的原籍国警方记录、住宿证明或担保,以及租约或接待方文件。接待方通常需提供 CIN(国民身份证)或居留卡,以及居住证明。申请还需要与停留目的相符的证明。劳动者需要经批准的雇佣合同或劳动部签证、已提交就业许可申请的证明、雇主证明,以及公司注册、税务和身份文件。投资者可能需要公司章程、注册文件、RCS 和 CIF 记录、银行证明和纳税证明。学生可能需要文凭、入学证明、奖学金或其他资金证明。家庭团聚通常需要结婚或出生记录。退休者需提供养老金证明和持续的银行资金来源;研究人员需事先取得部委授权。 内政与地方分权部通过移民与出境局(DIE)处理长期签证、居留卡和驱逐事项。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EDBM)为投资者、外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单一窗口服务。劳动部负责就业许可和工作卡。受雇的外国劳动者需要同时持有工作卡和就业许可。居留签证本身不会自动授权有偿工作。贸易、工业活动或受专利保护的职业还可能需要职业卡和当地申报。 年满 15 岁的移民须在登陆后三天内申报身份和国籍。停留超过 21 天的移民必须持有居留卡。持卡人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出示年度签证,并至少在签证到期前三个月申请续签;变更住址时应登记,并在三天内通知新的主管机关或警方。移民离开马达加斯加需要出境许可,也可能需要返境许可。因不可抗力获得的延期最长可达 30 天。在马达加斯加结婚本身不会自动产生定居权。 费用取决于办理路径和程序阶段。外交部收费表列明学生和宗教传教士费用为 70,000 阿里亚里;投资者、劳动者、世俗传教士、家庭成员和退休者为 140,000 阿里亚里。EDBM 的 V13 劳动者收费表列明签证费用约为 225,000 至 375,000 阿里亚里,居留卡费用则按期限约为 300 至 838.47 欧元;已公布的收费表中也有无限期居留卡类别。不同收费表并不一致,申请人应针对具体类别和阶段获取最新报价。 如果签证的授予、入境或停留程序不合规,原定目的已经消失,或公共秩序或安全受到威胁,签证可能被撤销或视为不稳定。缺少所需文件的人可能给承运人造成遣返费用。签证持有人必须随身携带签证和居留文件,遵守获准停留期限,并在签证到期时离境。 马达加斯加已加入《1951年难民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正式框架包含无国籍人士和难民类别。无国籍人与难民事务局可以签发文件、难民居留卡,以及有关家庭、民事身份和工作经历的证明。内政与地方分权部作出接纳难民的决定后,获准的难民或无国籍人士须在一个月内申请居留卡。难民身份认定的实际渠道仍然分散:目前找到的最新联合国难民署评估称,政府尚无有效的身份认定系统;联合国难民署当前的 SAMCO 信息则指引申请人通过 Counseil de Développement D’Andohatapenaka 办理登记和庇护申请。现有材料未明确此情境下正式工作的法律依据。 已公布的 EDBM 收费表中列有无限期居留卡类别,但未找到清楚的一般法定资格规则、居留年限门槛或自动转换安排。因此不应假设存在五年永久居留路径。国籍由《马达加斯加国籍法典》(经 2016 年第038号法律修订的第60-064号条例)规范。马达加斯加父亲或母亲所生的子女通常按出生取得马达加斯加国籍。弃婴或父母身份不明的儿童仅有祖籍为马达加斯加的推定;仅在马达加斯加出生通常不会产生取得国籍的一般权利。与马达加斯加公民结婚的外国女性,可在结婚时或最迟在民事登记时作出明确声明,但政府有两年反对期。 申请入籍通常要求申请人年满 18 岁、精神健全、没有危险健康问题和严重的不合格定罪、品行良好,并在申请前已在马达加斯加惯常居住五年,且一直居住到颁发法令。程序还包括融入要求,例如具备足够的马达加斯加语能力。特殊贡献或外国男性取得马达加斯加国籍的妻子,可能影响通常程序。被拒申请人可在两年后重新申请。驱逐令或居留令生效期间不得取得国籍,相关居留期间不计入年限。 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以及可能威胁公共秩序、健康、道德或安全的临时停留,都可能导致拒绝入境或遣返。DIE 可因违反命令或威胁安全而启动驱逐程序。收到通知后,当事人可以在八天内向特别委员会申请听证,可自行出席或由律师陪同,但绝对紧急情况除外。委员会举行非公开听证,记录意见并提交内政与地方分权部作出决定。如果无法离境,当事人可能被指定居住地点,并定期向警方或宪兵报到。拒签可能被标记为不可续签,并要求在获准的准备期内离境;目前未找到关于拒签的一般法定上诉程序。入籍被拒后须等待两年。
在马达加斯加的移民法
马达加斯加的移民法规范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入境、签证、居留、工作、保护、永久居留、国籍、拒签和救济。非移民停留最长三个月;移民停留时间更长,通常需要长期签证和居留卡。办理路径取决于目的,例如旅游、工作、投资、学习、家庭团聚或退休。入境和居留涉及外交部、使领馆和国内移民主管部门。
提示
选择马达加斯加移民路径时,应根据实际目的和计划停留时长选择类别,并在出行前取得针对该类别的确认。主要风险包括用短期签证从事有偿工作、误以为居留签证本身足以工作、错过居留期限,或假设结婚、永久居留或国籍会自动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