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的劳动法

马达加斯加《劳动法典》(Loi n° 2024-014)规定了受雇工作的主要规则,包括合同、工资、工时、休假、安全、代表机制和劳动关系终止。该法适用于正式和非正式雇主,也涵盖家政、移民、计件、日工和季节性工作;适用特别法规的公务员和自雇人员则属于其他制度。书面合同须注明职务、类别、最低分类指数、工资和开始日期;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可向劳动法监察机构、劳动法院申请救济,并可使用免费的调解、斡旋或仲裁服务。

提示

以马达加斯加《劳动法典》作为核查合同、工资、工时、保障和终止文件的基准。尤其在非正规工作中,书面证据和CNaPS登记十分重要,因为虽然法律有保障,实际执法和服务可及性仍因地区而异。应根据合同是否持续、是否终止或是否属于集体争议,选择劳动监察机构、劳动法院或集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