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法律框架是2007年《劳动法》第35号(Labour Law No. 35 of 2007),载于第914号《官方公报》(Official Gazette No. 914)。该法仍列在 Ministry of Labor and Social Affairs (MoLSA) 的资料中。该法适用于各部委和政府机构、合资及私营机构、独立委员会、当地和外国非政府组织,也通常适用于军队、警察和国家安全部门的行政人员,但可能适用特别规则。外国工人通常需要工作许可或介绍信,并必须遵守针对外国公民的单独规则。私营就业机构需要获得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批准。非正式日工和临时工往往受到的实际保护很弱,或者可能不在有效覆盖范围内。 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应说明法律依据、工作或职业、工资和津贴、工作时间、休假、工作地点或组织单位、签署日期和期限。雇主、工人和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应分别取得一份副本。固定期限合同通常为期一年;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如果期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均未采取行动,合同可以按相同条件继续。试用期最长可为三个月,未满18岁的工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同意,且不得使保护水平低于《劳动法》的规定。 正常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一小时的祈祷或午餐休息不计入工作时间,星期五是每周休息日。15至18岁的工人、孕期工人以及从事地下或有害工作的人员适用较低的工作时间上限。规定的上限是:15至18岁的工人和孕期工人每周35小时,地下或危害健康的工作每周30小时。加班报酬通常高出正常小时工资25%,周末或公共假日高出50%。公共假日工作需要取得同意和雇主批准,并且必须有符合条件的紧急情况或连续服务理由。 带薪年度休闲假通常为20天,未满18岁的工人为25天,地下或有害工作为30天。工人通常在工作满11个月后取得年度休假权利。紧急休假每年最长可达10天,病假每年最长可达20天;连续病假超过5天后需要医疗证明。带薪产假为90天,异常分娩或双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朝觐假一次最长可达45天。未使用的休闲假应按比例支付。雇主负责制定休假安排,季节性工人可以按比例享有相应权利。 工资从合同或任命日期开始计算,可以按月、每15天、每周或按计件支付。私营和非政府雇主与工人协商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工资水平不得低于适用于政府雇员的最低标准。经审查的主要材料未确认当前阿富汗尼(Afghan-afghani)金额,因此不应假定任何可靠金额。禁止工资歧视,食品津贴或其他补贴可能适用。如果公共假日工作后两周内没有安排补休,报酬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支付。在符合条件的停工期间,规定的支付标准是前两个月100%,第三和第四个月50%;季节性和日工除外。社会保护规则包括残疾、死亡和退休制度,但实际获得保障的情况较为分散。 《劳动法》禁止在招聘、工资和津贴、职业、培训及社会保障方面存在歧视。雇主负有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义务,包括提供安全设备、急救、治疗、交通以及因工作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事故应在三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事务部报告。公共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负责确定职业病及有害工作类别。女性和年轻工人不得从事体力负担过重、危害健康和地下工作,未满18岁的危险童工受到禁止。该框架列出244种有害职业和31种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采矿、制砖、化学品工作、高空作业、危险运输、乞讨和债役劳动。2024年的一项劳动估计报告称,5至14岁的儿童中有22%在工作,15至17岁人群中有3.4%从事危险工作。 正式的反歧视规则与女性就业机会受到的严重实际限制并存。这些限制影响大多数工作,包括2022年开始实施的非政府组织就业禁令和2023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工作限制,随后在2024年PVPV框架(2024 PVPV framework)下进一步施加全国范围的就业机会限制。因此,不能把法律文本和实际获得或保有工作的能力视为完全相同。非正式工人、女性和儿童可能尤其难以获得有效保护。 工人和雇主可以作为社会组织自愿组建工会,雇员享有加入工会的明确权利。禁止政府或政治资助。最高劳动委员会(High Labour Council)是最高劳动决策机构。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于2025年批准的指导方针规定设立劳动事务和工人权利秘书处,并由阿富汗国家雇员联盟(National Union of Afghanistan Employees)、工会、私营就业机构、商会、农业和畜牧业团体以及工匠等机构参与。阿富汗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C100、C105、C111、C138和C182,但尚未批准C087、C098或C029。经审查的资料没有明确确立集体谈判或罢工程序,工会的实际独立性和自由仍受到限制。 劳动争议可以先由雇主和工人直接协商。正式案件随后可以提交组织劳动争议解决委员会(Labour Dispute Settlement Commission)、工作相关争议解决高级委员会(High Commission of Work Related Dispute Resolution)以及有管辖权的法院。纪律投诉可以经过组织委员会、中央争议解决委员会,然后提交法院。非法解雇后可能获得复职。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监察及投诉服务提供平行的行政渠道。报告记录显示,2024年上半年处理了462起工人投诉;2026年的一份报告记录了50份请愿书、45起处理案件,并为292名工人恢复了权利。经审查的材料没有确立法定申诉期限、一般申诉费用、仲裁程序或标准处理时长。 雇佣关系可以因双方协议、固定期限届满、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停工超过六个月、解散或裁员、最终定罪导致无法继续工作、警告后反复违规、调岗后拒绝工作或试用失败而终止。在可行的情况下,雇主在解雇前应将工人调到类似岗位。无固定期限工人通常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经审查的资料没有确立一般性的代通知金规则。除非组织解散,否则带薪休假不得用于调动、终止或辞去工作。集体解雇需要劳动和社会事务部批准,长期停工后的关闭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劳动法和比较资料报告的遣散期限为:工作满一年后一个月,工作一至五年后两个月,工作五至十年后四个月,工作超过十年后六个月,但仍需核对当地确切措辞。非法解雇可能导致复职,并按照解雇前六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内的劳动监察与指导局(Directorate of Labor Inspection and Guidance)在中央和各省监督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安全、休假、纪律、争议和工作许可。劳动和社会事务部报告称,2025年第一季度检查了118家机构,涉及8485名阿富汗工人,并将43名外国工人转交处理许可事项;2026年的一份报告则记录了对470家公共和非公共机构的检查。工人、受训人员和雇主可以使用投诉服务,但执法能力、公正性和人身安全可能有所不同。对于投诉或许可事项,没有确立可靠的一般费用、法定期限或标准处理时间。因此,法律权利的实际效果取决于雇佣形式、文件记录、负责机构、当地可及性以及使用现有程序时的安全状况。
劳动法在阿富汗
阿富汗劳动法涵盖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休假、工作场所安全、工人代表、争议和终止雇佣关系。劳动和社会事务部(Ministry of Labor and Social Affairs, MoLSA)仍将2007年劳动法第35号列为现行资料,但自2021年以来,由于沿用法律、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令和行政指示并行存在,正式规则与实际执行可能有所不同。就业证明、工资和休假记录、解雇理由、工作许可状态以及安全使用投诉程序,是实践中的核心问题。
提示
在阿富汗,把书面证明、付款记录、休假记录和解雇文件视为你的第一层保护。由于正式劳动规则与实际执行可能不同,应选择现有且最安全的投诉渠道,不要假定法律权利会自动得到执行。依靠工作安排前先核实工作许可状态,尤其是外国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