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摩罗的政治制度是一个依据2001年《宪法》组织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该宪法分别于2009年、2013年和2018年修订。公共权力分配给科摩罗联盟 (Union)、三个自治岛和市镇 (commune)。联盟保留外交、国防和货币政策等国家职责。各自治岛由岛长管理,而市长和市镇委员会负责地方行政。 国家和地方机构包括总统、政府、联盟议会 (Assembly of the Union)、法院、各部委、岛长和市长。科摩罗法郎 (Comorian franc) 通过法国—科摩罗货币合作 (France-Comoros monetary cooperation) 继续与欧元挂钩,这种合作构成该国货币框架的一部分。 选举将这些机构与政治代表联系起来。选民直接选举联盟总统、岛长、联盟议会成员和市镇委员会。每个岛的委员会指定九名额外议会代表中的三名,市镇委员会随后选出市长和副市长。中央独立选举管理机构 (CENI) 与岛级和市镇选举委员会合作。最高法院 (Cour Suprême) 处理选举争议并宣布最终结果。选民通常需要拥有科摩罗国籍,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投票日年满18岁,并登记在现行选民名册上。
科摩罗政治
科摩罗的政治将国家机构、自治岛当局和市镇行政与定期选举结合起来。联盟负责外交、国防和货币政策等国家权力,而岛屿和市镇共同承担其他公共职责。选举通过直接和间接程序选出联盟总统、岛长、议会代表和市镇委员会。
提示
在科摩罗处理政治或行政事务时,应将联盟、自治岛和市镇视为不同层级的公共权力,并据此决定应向哪个层级提出事项。涉及选举时,应核实自己的资格和当前登记状态,然后使用相关选举委员会或争议处理机构,而不要依赖非正式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