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摩罗政治

科摩罗的政治将国家机构、自治岛当局和市镇行政与定期选举结合起来。联盟负责外交、国防和货币政策等国家权力,而岛屿和市镇共同承担其他公共职责。选举通过直接和间接程序选出联盟总统、岛长、议会代表和市镇委员会。

提示

在科摩罗处理政治或行政事务时,应将联盟、自治岛和市镇视为不同层级的公共权力,并据此决定应向哪个层级提出事项。涉及选举时,应核实自己的资格和当前登记状态,然后使用相关选举委员会或争议处理机构,而不要依赖非正式信息。

国家

科摩罗是一个主权、单一制的民主共和国,依据《2001年宪法》治理;该宪法于2009年、2013年和2018年修订。联盟、三个自治岛和各市镇共同承担公共职责,而联盟保留外交、国防和货币政策等国家权力。公共机构包括总统、政府、联盟议会、法院、各部委、岛屿省长和市长。科摩罗法郎通过法科货币合作与欧元挂钩。

选举

科摩罗的选举产生联盟总统、三个自治岛屿的岛长、联盟议会议员及市镇议会成员。总统、岛长和立法选举采用直接投票;每个岛议会指定9名额外议员中的3名,市镇议会随后间接选出市长和副市长。中央独立选举机构CENI与岛级及市镇选举委员会协作;最高法院负责裁决选举争议并公布最终结果。选民通常须为科摩罗公民、在投票日年满18岁、享有公民和政治权利,并登记在现行选民名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