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国家公共登记局(NAPR)要求公司提交能够清楚确立公司设立、内部规则以及获授权代表公司人士的文件。设立协议记载设立公司的人员、拟采用的法律形式,以及创始人承诺作出的出资。协议中的详细信息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和登记申请相符。对于公司的内部规则,可根据具体要求采用标准章程或单独起草的公司章程。所选版本必须完整,且不得与其他声明相矛盾。合伙人或股东必须通过个人信息、所有权权益、出资以及可能存在的股份类别予以明确识别。公司管理层成员必须得到正式任命并能够明确识别。如果公司有多名获授权代表公司的人士,必须说明他们可以单独行事还是只能共同代表公司。提交申请前,应核对所有文件中的姓名、法律形式、所有权权益、管理层和代表权。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和登记申请之间如有差异,可能需要更正或补充。
公司在NAPR登记所需的设立文件
在格鲁吉亚向NAPR登记公司时,设立协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所有权、管理层和代表权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所需设立文件及其起草方式取决于所选择的公司形式。
提示
应将设立文件作为一套相互配套的文件准备,而不是作为彼此独立的表格。创始人、出资、所有权权益、管理层和代表权必须在所有文件中体现同一公司架构。公司章程的选择应符合实际规则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