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希望以集体方式组织服务、资源或经济利益的创始人而言,合作社是一种合适的形式。成立合作社之前,必须明确界定支持成员的宗旨,说明成员预期能够获得哪些利益。成员构成也应符合计划开展的活动及长期合作需求。登记时至少需要五名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创始成员。提交申请前,必须协调一致章程、成员份额、出资和管理模式。章程还应规定成员的加入、退出和除名,以及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原则上实行平等表决权,有助于建立以成员为中心的决策结构,并使影响力不单纯取决于出资额。不过,资本筹集、成员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仍须分别明确归属。因此,当支持成员的宗旨、融资、参与方式和管理能够长期相互协调时,合作社尤其适合开展协作型业务。
合作社:协作型初创企业的一种商业形式
合作社(格鲁吉亚语:კოოპერატივი)是一种商业形式,至少需要五名创始成员,成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并共同有经济或社会方面的支持需求。在格鲁吉亚,合作社着重于为成员带来利益,并通常让成员平等参与,而非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
提示
如果至少五名成员希望长期共同满足某项明确的支持需求,合作社便是合适的选择。其以成员为中心的决策模式通常使影响力不取决于出资额。因此,支持成员的宗旨、融资和管理需要特别谨慎地协调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