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的宪政秩序将公共权力划分给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高棉语是官方语言。现行政治框架为2023年大选后成立的第七届立法机关,由首相洪玛奈领导,并与“五角战略第一阶段”相关。国王作为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履行礼仪性职责而不执政。王室政府又称部长会议,在首相领导下指导行政事务,成员包括副首相、高级部长、部长和国务秘书。 国会至少有120名议员,由直接普选产生,任期五年。参议院也是立法机关的一部分;其席位数不得超过国会席位数的一半,并结合任命和受限制的选举安排。第五届参议院任期为2024年至2030年。国会通过国家预算,参议院审议,国王颁布。司法机关在宪法上与其他部门分立。宪法理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成员任期九年;它对宪法和法律解释、合宪性审查及选举争议作出终局决定。最高司法委员会监督法官和司法体系。 柬埔寨领土包括首都金边和24个省。地方行政层级依次包括市或省、县或汗、乡或桑卡特以及村。国家统计局参考数据列出193个县或汗、1,621个乡或桑卡特及14,073个村;但行政区划可能变化,现行地方数据应向主管机关核实。柬埔寨没有与联邦制国家相当的自治联邦模式。分权和权力下放通过中央指导下的省、首都、市、县、汗、乡和桑卡特行政机构运作;内政部负责协调各层级地方行政。 内政部还负责国家警察、政党登记、非政府组织和协会登记、投诉、监狱、个人身份、边境警务、消防和救援以及交通安全。使用公共服务时,通常从负责该事项的首都或省级机关、市、县或汗办公室,或乡或桑卡特机关开始。单一窗口服务办公室将至少14项行政服务整合到一个服务点。数字投诉和公众反馈系统提供其他渠道,但实际服务可及性因地区和服务而异。费用和处理时间取决于具体服务、行政层级和程序,并无全国统一收费表。 经济和财政部负责预算和财政政策。柬埔寨采用年度财政法和预算体系,涵盖国家收入、支出、借款限额、公共债务以及各部委和其他机构的预算。地方行政机构除国家预算外也有自己的行政预算。2025财年和2026财年的《预算摘要》文件可作为官方参考;适用金额和时间取决于相关财政年度和程序。 国家审计署成立于2001年,并自2002年起运作,是柬埔寨的最高审计机关。它对公共财政进行外部审计,并向政府、国会、参议院和民间社会报告。反腐败监督由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和反腐败局分担:前者制定政策并行使监督权,后者负责实际工作。反腐败局在全国开展教育、预防、阻止、执法、腐败投诉处理以及资产和负债申报工作。国会委员会可以质询部长并举行听证会,宪法也规定了不信任案动议。公众可向主管机关提交投诉,或使用内政部和反腐败局的渠道。宪法申诉须遵循专门的宪法程序,并非不受限制的直接申诉程序。 信息部负责官方政府信息、广播和视听事务。公共信息渠道包括柬埔寨国家电视台(TVK)、国家广播电台(RNK)、柬埔寨通讯社(AKP),以及金边和24个省的信息部门。记者可能需根据活动办理记者证或活动登记手续。宪法保障言论、新闻和集会自由,但须遵守法律限制。国家和数字信息渠道也用于应对虚假信息和开展媒体素养工作。这些公共领域规则属于国家体制范畴;具体选举问题、民事纠纷和历史发展须另行处理。 国防由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和国防部负责。内政部和国家警察负责内部安全、公共秩序、社会治安、边境警务、武器和爆炸物、监狱及救援服务。柬埔寨宪法规定国家永久中立、不结盟,并规定国家有责任维护独立、主权、领土完整、法律、公共秩序和安全。公民须遵守宪法、依法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并尊重公共财产和依法持有的私人财产。兵役规定和行动安全程序需要现行的专项信息,不应从一般国家体制描述中推断。
柬埔寨的国家体制
柬埔寨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自由多党民主制度。国王是国家元首,履行礼仪性职责而不执政;由首相领导的王室政府行使行政权。国会和参议院组成立法机关,宪法规定司法机关独立。柬埔寨将中央政府与省、市、县、乡和村级行政结合起来。
提示
柬埔寨的国家体制分层运作,并由中央进行指导:提交事务前,先确认具体服务和负责的地方或国家机关。单一窗口服务办公室可简化日常行政事务,但费用、处理时间和实际服务可及性因服务和地区而异。保留书面凭证,并根据问题性质选择投诉渠道;普通服务问题、腐败指控和宪法问题适用不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