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劳动法》适用于雇用一名或以上劳动者的企业和机构,但须遵守法定排除规定。常任公务员、法官、警察、武装部队人员以及部分航空和海事劳动者适用特别规定。家政劳动者大多不适用《劳动法》的实质性规定,但结社自由仍受保护。非正规就业者获得正式保护的途径也较为分散。 劳工与职业培训部(MLVT)发布作为部级命令的 Prakas,并监督劳工行政。省级和市级劳动监察员负责检查、申报和初步调解。Royal Kram 是正式公布的法律;Anukret 是子法令。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制定行业最低工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管理适用的社会保障计划。 固定期限合同(FDC)注明确切结束日期,包括续约在内通常不得超过两年。超过允许期限后继续工作,或固定期限安排无效,都可能导致其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UDC)。替代、季节性或临时性工作可使用未固定结束日期的定期劳动合同。普通工作试用期最长三个月,专业工作最长两个月,非熟练工作最长一个月。雇用和解雇申报通常须在 15 天内送达 MLVT;农业工作为 30 天内。持续少于 30 天的临时工作,以及一年内间歇工作不超过三个月的情形,不受该申报规定约束。 正常工时最多为每天八小时、每周 48 小时,每周不超过六个工作日。每周休息至少连续 24 小时,通常安排在星期日。夜班包括连续 11 小时,并涵盖 22:00 至 05:00 时段。加班仅限特殊或紧急情形,通常加付 50%;夜间或每周休息日工作加付 100%。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佣金、奖金、补偿金、利润分成、酬金和实物福利价值。无论出身、性别、年龄、宗教、政治观点、社会出身或工会成员身份如何,同等工作、技能和产出应获同等工资。2026 年,纺织、服装、鞋类、旅行用品和箱包行业的行业最低工资为正式劳动者 210 美元,试用期劳动者 208 美元。计件工资不得使劳动者收入低于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者身份领薪者至少每月领薪两次,雇员至少每月领薪一次。工资主张通常在三年后失效。 带薪年假按连续服务每月 1.5 个工作日累计。每服务三年增加一天。通常服务满一年后方可使用,公共假日不会扣减年假余额。产假为 90 天。要获得产假期间法定的 50% 工资,须有至少一年的不间断服务。禁止产假期间解雇。哺乳期劳动者每天可享有一小时哺乳时间,为期一年;雇用至少 100 名女性或女孩的雇主负有设置哺乳室或托儿所的义务。 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信仰或宗教、政治观点、出生、社会出身、工会成员身份或工会活动进行歧视。禁止性骚扰。最低工资水平的就业通常从 15 岁开始;危险或危及道德的工作要求年满 18 岁。仅在适用条件下允许 12 至 15 岁儿童从事轻型工作,未满 18 岁的劳动者不得从事夜班。雇主负有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义务,包括急救。至少有 50 名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立常设医务室。NSSF 职业风险、医疗和养老金计划按相关登记和缴费规定适用,职业伤害可包括直接通勤途中发生的伤害。 劳动者可以成立或加入工会,雇主可以成立协会。工会须在 MLVT 登记,才能获得法定工会权利。至少有八名劳动者的企业或机构应选举工会代表。候选人通常须年满 18 岁、资历至少三个月并能够阅读高棉语。工会可以进行集体谈判,由最具代表性的工会协商集体劳动协议。禁止工会歧视和干预。解雇或调动受保护的工会代表须经劳动监察员批准,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合法罢工须保持和平;罢工期间劳动合同和工资暂停,之后劳动者必须复职且不得遭到报复。 个人劳动争议通常首先由省级或市级劳动监察员进行初步调解。听证应在三周内举行。签署的和解协议具有执行力。调解失败后,劳动者可依现行程序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寻求解决;未调解成功后向法院起诉的期限通常为两个月。集体争议提交劳动监察员,从指定调解员之日起最长调解 15 天;此期间不得采取冲突措施。调解失败后,当事方可依集体协议程序处理,或提交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全国性准司法机构,以高棉语和英语公布裁决。法律设想设立劳动法院,但应就具体案件核实其实际受理情况。 终止 UDC 须提前书面通知,并有与劳动者相关或运营相关的有效理由。服务不足六个月,通知期为七天;六个月至两年,15 天;超过两年至五年,一个月;超过五年至十年,两个月;超过十年,三个月。可支付代通知期款项,劳动者在通知期内每周有两天带薪求职时间。现行资历补偿通常按每年 15 天工资和福利计算;剩余一至六个月的资历补偿为七天;严重过失会取消资历补偿。无效终止或胁迫辞职可能引发损害赔偿主张。 提前终止 FDC 通常须双方在劳动监察员面前签署书面协议。严重过失或不可抗力可构成单独理由。FDC 到期时,遣散费按集体协议执行;若无相关规定,则至少为合同期间已支付工资的 5%。超过六个月的 FDC 通知期为十天;超过一年的为 15 天。大规模裁员须书面征求劳动者代表意见并通知劳动监察员。部长可以暂停大规模裁员流程,最长 30 天,并可续期一次。 向劳动监察员投诉和调解通常不收费。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工资记录、出勤记录、通知、NSSF 文件、工会记录和集体协议。工会会费须经劳动者书面同意。法定工作场所健康服务费用和适用的 NSSF 医疗缴费由雇主承担。外籍劳动者须持工作许可证和就业卡;招聘时优先考虑柬埔寨人,且可依据 Prakas 适用配额。具体程序取决于工作行业、合同、劳动者身份、主管机关所在地和争议类型。
柬埔寨劳动法
柬埔寨劳动法规范从属劳动,包括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保护、劳动者代表、争议和终止雇佣关系。《1997 年劳动法》及其后续修订在全国适用于大多数私营和公共企业,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和运输。劳工与职业培训部、劳动监察员、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分别承担适用这些规定的不同职责。
提示
将柬埔寨劳动规则作为记录和决策框架来使用,而不要只在发生冲突后才了解权利。较稳妥的做法是确认劳动者身份、将合同条款写明、跟踪工时和工资,并从一开始就保存证据。发生争议时,应根据争议类型选择劳动监察员、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并遵守适用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