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包括《移民法》第17章(Immigration Act Cap. 17)主法,其2014年版本截至 B.L.R.O. 2/2023 现行有效,以及《移民条例》和《居留许可条例》。移民及国民登记局(JIPK)隶属内政部(Ministry of Home Affairs),移民总监(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负责签证、护照和居留许可决定;支局设于马来奕、都东和淡布隆。许多决定由主管机关酌情作出,并可能附有个别条件。 入境方面,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依据护照和国籍将签证分为A至D类。视类别而定,可能需要签证、落地签证,或无需预先签发签证。社交、商务和专业访问签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标准处理通常需一至三个工作日;单次入境签证费用为BND 20,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少于三个月时为BND 30,较长有效期则为BND 50。所有外国人均须通过电子入境登记(E-Arrival)提前登记陆路、航空或海路出入境。该服务免费,登记内容包括护照、旅行和住宿信息等;无需接触移民检查点的过境可豁免。 访问准证不足以从事有偿或无偿工作。雇主或担保人须先申请外籍劳工招聘许可证(Foreign Worker Recruitment License),即 LPA、BUR500 或 BUR555;还须申请职位令(Job Order)及就业代理代表卡(Representative Card)。之后,在入境前办理签证或工作签证,再进行体检,并申请雇佣准证(Employment Pass)或工作准证(Work Pass)。随后会签发绿色身份证(Green IC),作为外国护照持有人的身份证件。护照通常应至少有六个月有效期。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公民可能获豁免工作签证的签证要求,但仍需持有效工作准证。申请人的学历必须符合职业要求,且相关技能领域不能有足够的本地劳动力。就业身份通常与雇主及职位绑定;变更须依照劳工局的合同转移程序办理。工作结束后准证会被取消,持有人必须离境。即使持社交访问准证,也不能假定未取得移民总监书面批准即可工作。 学习方面,当事人须填写学习申请表(Form 10),获指定教育机构录取,并取得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或教育总监(Director of Education)要求的授权。学生准证(Student's Pass)的期限和条件取决于个案。如果未开始或未继续学习,或违反准证条件,主管机关可取消准证;学生准证并不普遍赋予工作资格。雇佣准证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可使用家庭申请表(Form 25)申请受养人准证(Dependant's Pass)。文莱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国籍家庭成员,可先申请长期社交访问准证(Long Term Social Visit Pass),之后视情况可能符合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依个案可能需要提供婚姻、出生、护照和担保人证明。家庭准证不会自动带来永久居留资格。 长期准证(Long Term Passes)区分社交、商务和专业类别。社交类别涉及家庭关系;商务类别涉及作出社会经济贡献的外国业主或投资者;专业类别涉及所需的外国专业人才。公开资料未完整列出所有标准和配额。这些准证都不会自动赋予永久居留或文莱国籍。 移民机关负责受理入境许可(Permit Masuk,也称 Entry Permit)或居民许可(Resident Permit)申请。依据2024年12月31日现行指南,符合条件的群体包括文莱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配偶,以及能够证明有文莱血统的人等。部分群体适用较长的最低期限:收养子女须连续居留约五年;继子女通常需15年或20年;文莱公民的外国籍妻子通常需婚龄约15年,无国籍人士的妻子约10年。文莱公民的外国籍丈夫通常须证明婚姻持续15年;永久居民无国籍人士的配偶通常须证明婚姻持续约20年。有文莱血统者如出生于文莱,适用居留年限约10年;出生于境外则为15年。已记录的法律依据并未规定临时工作许可自动产生永久居留权。费用取决于护照和准证;收费表列有入境或居留许可约BND 3或BND 10,部分签证BND 50,准证卡BND 5或BND 50等金额。主管机关尚未公布永久居留的固定处理时间。 文莱国籍由《文莱国籍法》第15章(Brunei Nationality Act Cap. 15)规范。仅在文莱出生不会自动取得国籍。依据不同法律途径,登记或归化可能要求取得永久居留或入境许可、最近15年中至少居留12年、最近两年连续居留、品行良好、通过安全审查,以及年满18岁后通过马来语测试。在文莱境外出生者申请一般归化,通常须在最近25年中居留至少20年、最近两年连续居留、通过马来语测试,并了解文莱生活和习俗。文莱籍母亲或父亲的子女、收养子女和文莱公民妻子等另有特殊规则。对于妻子,移民机关公布的标准依个案涉及约五年或三年、七年或七年、或十年或七年的婚姻和居留期限。根据第13条,国籍决定没有法定上诉或复核权;处理时间和费用未公布。 根据所查阅的法律现状,文莱没有独立的正式庇护或难民身份程序。该国不是《1951年难民公约》或《1967年议定书》的缔约方。特别临时准证(Special Pass)可能允许临时居留,但不属于保护身份。关于个案是否可获得免遭遣返的保护,应向专业人士和移民机关咨询。 主管机关可能因生活费用不足、精神疾病、传染病、某些未获赦免的外国定罪、卖淫,或有根据的安全及不适宜入境疑虑而拒绝入境。部长可基于安全、经济、社会或教育理由限制入境类别。如果以公共安全为由拒绝入境许可,可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向部长提交书面请愿;部长的决定为最终决定。第31条涉及拒绝入境、拘留和遣返等事项;第32条涉及某些违法后的遣返;第33条涉及非法逗留的遣返。拘留可在移民拘留所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政府可追讨遣返、拘留或医疗费用。法律中未见针对所有措施的一般法定救济;宪法第84C条也排除了司法审查。 居留期间,当事人须持有效护照,并遵守相关签证或准证条件、电子入境登记规定及所有有效期限。虚假或不完整文件会增加申请被拒或准证被取消的风险。负责机关取决于事项:签证、工作准证、入境或居民许可及国籍由移民机关负责;外籍劳工事项由劳工局负责;体检由卫生部负责;学习准证由教育机关负责;签证签发或确认由文莱外交使团负责。
文莱移民法
文莱移民法规范入境、签证、居留、工作、学习、家庭团聚、永久居留、归化、拒绝入境和遣返。主管移民机关负责核心手续。签证允许入境,但签证本身既不产生永久居留权,也不赋予工作资格。
提示
在文莱安排居留时,应根据具体目的申请相应准证,不要假定访问签证之后可以转为工作或长期居留。工作、学习和家庭居留都须分别核对相关条件,并预留充足时间。永久居留、归化和保护问题属于独立程序,且不确定性要高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