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通常可以在子女接受职业培训期间为已成年的子女领取儿童金,最长至子女年满25岁。如果职业培训结束或中断,领取资格可能随之变化。请及时将情况变化告知家庭福利局,以便其核查领取资格。 追缴通知书会写明涉及的期间、金额和理由。原则上,有义务偿还款项的是实际收到儿童金的人。如果认为通知书有误,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异议。通知书中的法律救济说明会告知应向哪个部门、通过什么方式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并不会自动暂停付款。如有经济困难,可以向家庭福利局申请分期付款。
德国职业培训期间的儿童金补追缴
如果某些月份已不再符合领取条件,家庭福利局可以追回这些月份支付的儿童金。例如,职业培训结束或中断后,如果这一变化终止了领取资格,而家庭福利局未能及时获知,就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提示
根据追缴通知书列出的期间进行核对,并与职业培训实际结束或中断的时间比较。如果信息或计算有误,请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如果无法一次付清,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在家庭福利局批准之前,不要把分期付款当作已获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