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在基里巴斯

基里巴斯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拥有行政、立法和司法分支的主权宪政共和国。总统、议会和法院行使国家权力,23个岛屿委员会则在各岛屿协助地方治理。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采用不同程序。

提示

在采取行动前,先确定你的事项属于哪一层级:全国性法律和行政决定属于国家层面,而地方服务问题可能属于岛屿委员会。将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视为不同的选择,并在依据选票作出判断前核实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居住在相关选区。

国家

基里巴斯是主权宪政共和国,设有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领土包括 33 个环礁和岛屿,其中 21 个有人居住;地方政府由 23 个岛屿委员会与国家机构共同运作。总统、Maneaba ni Maungatabu 和法院行使主要国家职能,各部委和委员会则在各岛提供公共服务。

选举

基里巴斯举行议会选举,选出议会马内阿巴·马翁加塔布(Maneaba ni Maungatabu)成员;此外还单独选举贝雷蒂坦提(Beretitenti),即兼任政府首脑的总统。年满18岁或以上的公民,如已登记并居住在相关选区,即可投票。议会选举采用经调整的两轮制;总统则由议会提名的候选人经直接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