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吉布提通常须持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并须持有签证,除非适用条约或豁免。若旅客资金不足、文件缺失或虚假、患有严重传染病并危害公共卫生、涉及危害人类罪、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或人口贩运、可能危害国家利益,或曾被驱逐或禁止入境,当局可以拒绝其入境。过境许可通常涵盖3至15天,并要求持有最终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及证明后续行程的机票。旅游、商务或私人访问的短期停留最长可达三个月。长期签证期限为90天至12个月,可续签一次;该签证可作为之后申请居留的依据,但本身不会产生永久居留权。 签证申请通常由领事馆受理。如果吉布提没有领事机构,可通过官方电子签证门户申请预先授权。电子签证申请通常要求护照、照片和付款;门户网站列明的办理时间约为3至5个工作日。获批并无保证。所需证明取决于旅行目的。常见材料包括返程或续程机票、酒店预订或住宿证明;私人访问通常需要由接待人签署并由省长办公室(Préfecture)会签的接待证明。商务申请可能需要雇主、机构、国家投资促进局(ANPI)或自由区组织出具的邀请函、住宿证明和工作许可。学习申请通常需要资金证明及获批院校的录取或预录取证明。就医旅行可能需要医疗费用资金证明、住宿证明和返程机票。 拒签被视为国家主权行为。普通拒签没有明确指定的专门申诉程序,拒签决定也无须说明理由。旅游、学习、就医或私人访问签证不授权就业。计划工作的外国公民须预先取得由ANEFIP负责办理的工作许可。吉布提劳动者享有优先权,雇主须证明没有合适的吉布提劳动者可用。工作许可与获批的活动和雇主绑定。获准入境后,劳动者有一个月时间办理居留手续。年度工作许可费用按类别列为200,000、100,000或50,000 DJF。 在吉布提连续停留三个月后,外国公民应申请居留卡。移民局(Direction de l’Immigration)向访客、学生和专业人员发放居留卡,有效期最长一年,且不得超过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合法入境的吉布提公民配偶,以及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可依据居留卡条款符合申请资格。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完整、独立的家庭团聚程序。经国家投资促进局(ANPI)、港口或自由区批准的投资者或董事身份,可以作为申请居留卡的依据;但没有证据证明工作、学习或家庭居留存在普遍适用的永久居留途径。公开信息列出不同的居留卡费用,包括按地区类别收取30,000、35,000或45,000 DJF的生物识别卡费用,以及4,000 DJF的国家人口登记处(RNPP)服务费。当前金额应向移民局确认。 外国公民须遵守吉布提法律,随身携带签证或居留文件,并在到期前续签。没有同时取得居留身份和工作许可的外国公民不得受雇。职业接待人或住宿服务提供者也有登记义务。非法入境、逾期居留、居留卡被拒或撤销、未续签、身份虚假,或不适用特别法律制度,都可能导致附有理由的遣返令。驱逐出境可由总统根据内政部长提议下令;在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也可由内政部长下令。命令可直接执行。在司法机关评估其脆弱处境和最大利益之前,不应拘留或驱逐弱势人员或无人陪伴儿童。 逾期居留不超过90天可能面临40,000 DJF罚款;超过90天可能面临80,000 DJF罚款并须补办停留许可。无力支付可能导致3至6个月监禁以及五年入境和停留禁令。签证到期超过六个月后,罚款可能为50,000至500,000 DJF。屡犯者可能被禁止居留至少三年;协助非法停留可能面临50,000至500,000 DJF罚款及其他制裁。移民法没有为每一种居留拒绝或遣返措施规定明确、通常适用且具有中止效力的申诉程序,因此不得将难民申诉规则套用于普通移民案件。 保护申请适用另一套制度,由《第159/AN/16/7ème L号法律》及其2017年实施法令规定。国家难民与灾害受影响人员援助办公室(ONARS)在吉布提市和边境口岸受理申请。提出庇护申请没有正式文件要求。通常须在入境后30天内申请,但可依法获得延期。非法入境者若及时前来登记,不会仅因非法入境受到处罚。审查申请期间,不驱回原则保护庇护申请人免遭遣返,但法律规定的安全和公共秩序例外情况除外。申请人可在程序结束前停留,但须遵守通知和行动限制。 ONARS负责登记申请并签发庇护申请人证明。该证明可临时授权停留和工作六个月,并可续期。一审难民委员会(CNE)审查申请;委员会会议记录作出后应在15天内通知决定。通常须在30天内向难民申诉委员会(CNR)上诉,CNR预计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还可在30天内进一步向行政法院(Tribunal Administratif)上诉。一般而言,上诉会暂停遣返,但法定安全或公共秩序例外情况除外。联合国难民署报告称庇护申请积压,且CNR上诉程序尚未在实际操作中落实。有意上诉者应告知ONARS和联合国难民署(HCR)。登记、文件办理、难民身份认定服务和合作伙伴支持均免费,并可提供口译员;申请人通常须自行支付法律代理人费用。 获承认的难民会取得难民身份证和旅行证件。难民证有效期五年,可以续期。获承认的难民享有居留和工作许可,并可在法律范围内就业、获得社会保障、教育、法院救济、基本服务、文件、行动自由、财产和归化。派生难民身份通常涵盖配偶和18岁以下受抚养子女。国籍由《2018年民法典》规定。吉布提公民的父亲或母亲可将国籍传给子女;在吉布提出生且父母身份不明的儿童也可取得国籍。归化由当局依申请以法令批准。通常要求申请前在当地居住十年;被认定提供重大服务或具有杰出才能者可缩短至五年。申请人须年满18岁、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证明已融入当地社会(包括具备足够的阿拉伯语或法语能力),且不存在尚未解决的驱逐或指定居所措施,或正式反对意见。申请递交至内政部和人口局,随后进行警方调查,并要求提供民事身份、犯罪记录和健康材料。部长应在六个月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归化委员会,委员会应在两个月内处理。批准法令刊载于官方公报。拒绝申请无须说明理由。国籍争议由初审法院(Tribunal de Première Instance)民事庭审理,可向上诉法院(Cour d’Appel)和最高法院(Cour Suprême)上诉。只有自愿放弃后,才会失去吉布提国籍;仅持有另一国国籍不会使其失效。
吉布提移民法
吉布提移民法规范入境、签证、居留、工作、保护和国籍。《第40/AN/19/8ème L号法律》规定了入境和停留的一般规则。外国公民须持有效护照,并取得符合计划停留目的的许可。居留、庇护、就业和归化有各自不同的条件。
提示
根据在吉布提停留的实际目的和时长,选择相应许可。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应同时保持有效,并自行计算每一个到期日。许可不当或逾期居留可能导致罚款、入境禁令、就业问题或被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