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典》(Code du Travail)涵盖在私营或准公共部门雇主指挥下工作的雇员。不适用于常设公共行政部门人员、军人、宪兵、警察或民防人员;他们适用不同制度。没有证据表明吉布提存在地区或城市特有的劳动法差异。 劳动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CDI)或固定期限合同(CDD)。根据2018年修正案,CDI必须为书面合同。CDD总期限最多12个月,可续签一次。在期限超过一个月、涉及外国劳动者、包含学徒制或试用期,或要求劳动者在通常居住地以外工作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缺少规定形式或合法依据的CDD将转为CDI。固定期限合同可用于替岗、特定任务或季节性工作;结束日期未固定时,须规定最低期限。 试用期按劳动者类别设限:按小时计薪者最多15天,按月计薪的雇员和工人最多一个月,主管、管理人员及同等人员最多三个月。可书面续签一次。CDD的试用期可按计划期限每周一个工作日计算;较低职级最多一个月,管理人员最多三个月。试用期工作应按相应类别的工资标准支付。 外国劳动者须先取得书面CDD、工作许可和负责劳动事务的部长签发的签证,之后才能获得工作居留签证。申请由雇主提交。许可有效期一年,可续期;若主管部门60天内未回复,视为已批准。劳动者离开雇主后,该许可失效。ANEFIP许可费用另按独立收费标准执行。 学徒合同须用官方语言书写,一式四份,并提交主管部委批准。通常期限为六至24个月,期满后颁发证明。双方协商工资,但不得低于同类职业工资的25%。如果部委30天内未答复,视为已批准。 法定工时为每周48小时,农业除外。加班、等时排班、补休和工时调节可能改变工时分布。实际工作时间通常每周最多60小时、每天最多12小时。加班费率按适用的集体协议或行政命令执行。夜间工作时段为22:00至05:00。18岁以下劳动者不得夜间工作,每天至少休息12小时。每周休息至少24小时,通常安排在星期五。雇主须张贴工作时间表并送交劳动监察局(Inspection du Travail)。 每实际服务一个月可累计2.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工作日不包括每周休息日和公共假日。每年家庭事假最多可达11天:员工结婚三天、子女结婚一天、配偶、子女或父母去世三天、兄弟姐妹或岳父母去世一天,以及生育或育儿假三天。如果雇主因服务需要阻止员工休年假,该休假权不会失效;员工应书面通知并留存送达凭据。 产假为26周,通常分为产前七周和产后19周。经医生批准,可最迟于预产期前两周开始,但返回工作前必须休完全部产假。死产或分娩时婴儿死亡可休假六周。从怀孕第六个月起,须向CNSS/社会保障机构(Organisme de Protection Sociale)提交怀孕申报和医疗证明。员工领取全额工资;CNSS和雇主共同承担至第14周,最后12周由CNSS承担,每月上限为400,000 FDJ。提前复工须由雇主通知CNSS。适用解雇保护;如果雇主并不知情,员工有15天提供怀孕证明。返岗后,哺乳休息每天最多一小时,最长15个月。 吉布提法定最低工资(SMIG)对2018年1月1日起的个人合同为35,000 FDJ。工资包括现金及允许的实物福利。不得用酒精、酒类、阿拉伯茶(khat)或毒品作为实物工资。按小时计薪的发薪间隔最多15天;月薪可每月支付一次,最迟在月底后八天支付。雇佣关系结束时应支付最后工资和终止款项;发生争议时,法院可暂时冻结款项。雇主不得对雇员罚款。法律或集体协议允许的扣款及CNSS缴费可以扣除。工资请求时效为一年。 雇主须在录用后八天内安排体检,并通过CNSS/社会保障机构每年安排常规体检。雇主须提供急救和疏散安排,并在48小时内向劳动监察局和社会保障机构报告工伤或职业病。劳动者或其继承人也可在两年内报告。工作场所适用职业安全与健康措施。通常雇用至少50名工人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工程企业须设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三次,并提供每年八小时的带薪活动时间。 精神和性骚扰受法律规制。雇主必须预防、制止并惩处骚扰。如果提交的事实使骚扰看起来可信,被指控方须回应指控,不能把证明每个要素的全部责任都推给劳动者。此类犯罪可处1,000,000至2,000,000 FDJ罚款和一个月监禁;再犯时处罚加倍。禁止基于残疾的就业歧视。 劳动者可自由成立、加入和退出工会。工会章程和领导名单须一式三份交存劳动监察局。员工达到11人时,须选举员工代表(délégués du personnel)。代表人数随员工规模增加:11至20人时一名正式代表和一名替补;21至50人为两名和两名;51至100人为三名和三名;101至250人为五名和五名;251至500人为七名和七名;501至1,000人为九名和九名。此后每增加500名员工,增加一名正式代表和一名替补。集体协议可规定职位类别、工资、加班、休假、资历、解雇补偿、安全和骚扰规则。 个别争议中,劳动者可先请求劳动监察局(Inspection du Travail)进行友好调解。双方须在15天内收到传唤,调解记录最长三个月内完成。调解失败后,记录须在15天内送交有管辖权的劳动法院(Tribunal du Travail)。通常由工作地点的法院管辖;解雇争议中,劳动者可选择工作地点或居住地。法院可再次尝试调解。索赔金额超过200,000 FDJ时可上诉。对缺席判决可在10天内提出异议,紧急救济可在15天内上诉。 涉及一个地方辖区的集体争议须立即通知劳动监察局;涉及多个辖区时通知劳动局(Direction du Travail)。首先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后,须在八天内提交仲裁委员会(Conseil d’arbitrage)。已存档的调解协议可执行;仲裁裁决在无人提出异议并存入法院书记处后可执行。 CDD在期限届满时终止。提前终止仅限于严重过错、不可抗力、已申报的经济或技术困难、司法裁决或书面双方协议。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可能导致损害赔偿。员工辞去CDI时须遵守适用通知期。雇主只有在存在真实且严重的理由时才能解雇,并承担举证责任。个人解雇须在48小时内书面作出,说明理由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信息,并同时通知劳动监察局。 经济性解雇须事先通知劳动监察局;有员工代表时也须向其提供信息。雇主须等待八天后才能继续;涉及超过10名员工时为21天,然后向每位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被经济性解雇的劳动者享有一年内优先重新受雇权。通知期为:按小时计薪者15天,雇员、工人和体力劳动者一个月,主管、管理人员及同等人员三个月。无通知期终止雇佣通常须支付相当于通知期的工资;严重过错时可免除通知期。雇主必须提供工作证明。 无正当理由解雇的赔偿上限按企业规模计算:雇员少于11人的企业为两个月工资,11至49人的企业为四个月,超过49人的企业为六个月。如果解雇理由有效但程序有瑕疵,最高可赔一个月工资。集体协议可规定额外解雇补偿。经证明的疾病可暂停合同最长九个月;依资历适用不同的半薪档次。技术性失业(chômage technique)最长三个月,可续期一次;之后雇主须恢复工作或解雇员工,并通知劳动监察局。雇主法律身份变更不会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及其条款免征印花税和登记税。外国劳动者许可另行收费。实际执行效果取决于雇员和雇主的适用范围、书面凭据、CNSS/OPS申报,以及能否利用劳动监察局或法院程序。
吉布提的劳动法
吉布提《劳动法典》(Code du Travail)规定受雇工作的规则,包括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保护、员工代表、争议和解雇。该法在吉布提全国适用于大多数私营和准公共部门雇佣关系。强迫劳动受到禁止,最低工作年龄为16岁,同等价值的工作不论出身、性别、年龄、身份或信仰都适用同工同酬。常设公共行政部门、军队、宪兵、警察和民防人员适用不同的公共服务制度。
提示
在吉布提,书面凭据、期限和适当的劳动法程序是主要保障。合同类型、工时安排和终止程序须符合实际情况;保存记录,以便劳动监察局、CNSS/OPS或劳动法院核实事实。缺少书面条款、错过申报期限或未作规定申报,可能改变法律结果或带来原可避免的支付和赔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