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税制涵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市镇营业税、增值税(TVA)、房产税、登记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关税及消费税。税务居民身份决定哪些收入会被纳入考量,收入来源和企业法律形式也会影响计算。市镇还会影响市镇营业税和房产税。所得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67年12月4日修订的所得税法。 ACD负责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市镇营业税、净财富税和工资预扣税。AED负责TVA、登记税、遗产税和赠与税。ADA负责关税和消费税。MyGuichet.lu、eCDF和eTVA提供电子申报渠道;使用这些认证方式的程序须通过LuxTrust或电子身份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居民通常申报全球收入,非居民通常就卢森堡来源的收入纳税。个人收入可来自商业活动、农业或林业、自雇、受雇工作、养老金、资本、房屋出租和其他来源。根据个人身份,纳税人可能合并或单独评税。自2025年起,累进所得税税率为:低于EUR 13,230为0%;随后分档从8%升至38%,至EUR 54,090;超过EUR 54,090至EUR 117,450为39%;超过EUR 117,450至EUR 176,160为40%;超过EUR 176,160至EUR 234,870为41%;超过EUR 234,870为42%。就业基金附加税为7%;对于税级1和1a,调整后应税收入超过EUR 150,000时升至9%,税级2的门槛为EUR 300,000。卢森堡自2006年起不再向个人征收净财富税。 雇主根据雇员的fiche de retenue d'impôt预扣所得税并缴交给ACD。若某人有多份工资或养老金,主要税卡通常适用于最高或最稳定的收入;其他税卡适用固定税率:税级1为33%、1a为21%、2为15%。没有有效税卡时,预扣税通常至少为33%。加入CCSS后,税卡通常约30个工作日后寄达。可通过modèle 100或modèle 163 R申请最终调整或退税,提交方式包括MyGuichet.lu、电子助手、PDF或邮寄。扣除项、税收抵免和津贴取决于纳税人的身份和具体情况。 个人年度所得税申报表modèle 100通常须在次年12月31日前提交。2025纳税年度的申报期为2026年4月7日至12月31日。所得税预缴款通常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和12月10日到期。逾期申报或缴款可能产生附加费、滞纳利息、罚款,或按估算金额评税。税务评定通知列出的余额通常应在通知签发后一个月内缴清。 居民企业通常就全球收入纳税,但外国常设机构收入可受税收协定规则和豁免规定约束。非居民企业通常就卢森堡收入或与卢森堡常设机构相关的收入纳税。个体企业或税务透明合伙企业的利润通常转由业主或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资本公司或其他不透明实体通常须缴纳企业所得税(IRC)。自2025年起,IRC对不超过EUR 175,000的收入按14%征收;收入在EUR 175,000至EUR 200,001之间时,税额按EUR 24,500加超过EUR 175,000部分的30%计算;超过EUR 200,000的部分适用16%。就业基金附加税另加7%。 市镇营业税(ICC)按应税基数、3%的基本税率和市镇乘数计算。乘数造成地区差异:例如,卢森堡市乘数为225%,税率为6.75%;埃施-阿尔泽特乘数为275%,税率为8.25%;特鲁瓦维耶日乘数为300%,税率为9%。非IRC纳税人的免税额为EUR 40,000,其他纳税人的免税额为EUR 17,500。ICC预缴款通常于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和11月10日到期。企业通常须电子申报,在5月31日前提交年度申报表,并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折旧表和管理费用信息。IRC预缴款通常于3月、6月、9月和12月到期。 净财富税(IF)适用于不透明公司。居民公司通常按全球净财富评税,非居民公司按卢森堡境内净财富评税。个人、个体企业和透明合伙企业不缴此税。符合条件的参股可获豁免,但持股比例须至少10%,或收购成本至少EUR 1,200,000,并满足至少10.5%的可比外国税条件。公司通常在线提交IF申报表,但某些合伙企业、非居民公司和合作社等情况可适用所述例外。 TVA是卢森堡的消费税。标准税率为17%,特定商品和服务适用14%、8%或3%的减征税率。企业在开具应税发票前须向AED注册,并报告变更和停业情况;还须开具合规发票、保存记录10年、定期申报缴税,并提交年度申报表。营业额低于EUR 112,000的企业通常按年申报;超过EUR 112,000且低于EUR 620,000的企业通常按季度及年度申报;超过EUR 620,000的企业通常按月及年度申报。欧盟汇总申报通常按月提交。eCDF和eTVA提供电子申报渠道,应在提交相应申报表时缴款。 其他税项包括市镇房产税、某些投资或控股结构的认购税、股息预扣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登记税、关税及消费税。房产购买通常须缴纳7%的登记和过户税,其中登记税为6%、过户税为1%。符合条件的自住住房可适用Bëllegen Akt优惠,每人最高EUR 40,000,最低税额为EUR 100。私人资本利得可能应税,包括持有期不超过五年的重大持股(持股超过10%)收益,或持有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置收益;年度收益低于EUR 500则不征税。完全纳税公司派发的股息在符合适用条件时可享受50%豁免。卢森堡租赁净收入通常按累进税率纳税。 遗产申报表向AED提交。若死者在卢森堡去世,通常须在六个月内申报;死者在欧洲去世为八个月,美洲为12个月,非洲、亚洲或澳大利亚为24个月。直系血亲法定继承以及配偶或伴侣继承适用0%税率。兄弟姐妹的法定继承税率为6%,非法律规定的兄弟姐妹继承为15%,其他人的继承为15%;净份额超过EUR 10,000时,适用累进附加税。死者在国外去世时,卢森堡不动产仍相关,而卢森堡动产通常不以同样方式纳入考虑。 税收协定分配征税权并减少双重征税。受雇收入通常在实际工作地点纳税,因此居家办公日数可能影响收入分配和雇主义务。跨境评估中有时提到的50个境外工作日,仅用于90%税务同化测试,不构成一般的收入分配规则。若至少90%的总收入在卢森堡纳税,跨境纳税人可通过modèle 100申请税务同化。比利时居民也可能在家庭职业收入至少50%在卢森堡纳税,或符合90%测试时取得资格。选择税务同化时须申报外国收入;税收协定豁免收入可能依累进规则影响适用税率。 企业和个人可能须通过MyGuichet.lu向ACD申报跨境安排,但申报规则不涵盖TVA、关税、消费税或社会缴款。第二支柱规则适用于跨国企业和大型国内集团;登记和补足税申报通过MyGuichet.lu办理,违规可罚款最高EUR 5,000。ACD和AED可要求提供支持文件、会计记录和数字审计数据,包括通过FAIA进行TVA审计。 纳税人可在ACD书面评税通知送达后三个月内提交附理由的书面异议。电话或电子邮件不足以满足要求,异议期间税款通常仍须缴纳。ACD通常在六个月内作出决定。此后可在三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上诉,再于40日内向行政上诉法院上诉。税务登记本身通常免费;营业许可须缴EUR 50印花税,公证和顾问费用另计,不属于税款。
卢森堡的税收
卢森堡税收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缴款,涉及收入、企业利润、消费、财产、财富、转让及某些跨境活动。税额和程序取决于税务居民身份、收入来源、法律形式、交易类型和市镇。主要主管机关为直接税管理局(Administration des contributions directes,ACD)、登记、房地产和增值税管理局(Administration de l'enregistrement, des domaines et de la TVA,AED)以及海关和消费税管理局(Administration des douanes et accises,ADA)。
提示
先根据税务居民身份、收入来源、法律形式、市镇和交易类型划分卢森堡税务事项,再将各项义务分配给ACD、AED或ADA。将申报、预缴和评税期限记入同一日历,因为逾期缴款会增加成本,而且提出异议不会暂停缴税。跨境工作、经营活动、房产、投资和继承都应分别核查,不要只依赖一般所得税估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