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劳动法

东帝汶劳动法主要由《劳动法》(Lei do Trabalho)第4/2012号法律,以及职业安全和社会保障规定构成。它在全国范围内涵盖劳动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反歧视与反骚扰、员工代表、争议和终止关系。所审阅资料中的私营部门最低工资仍为每月 USD 115;提高到 USD 154–160 的提案尚未生效。

提示

把东帝汶劳动法作为每段劳动关系的运作框架:将合同、工资、工时、休假、安全、社会保障和终止记录归档在一起。采取行动前核实员工的具体情况,尤其涉及固定期限工作、未成年人、怀孕或哺乳、外国员工、工作场所风险和结构性终止时。争议出现后保存证据并及时处理,因为非法解雇通常有60天的法院申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