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劳动力调查》,不丹约有381,584人就业,就业率为96.6%,劳动力参与率为64.9%。农业占就业人数的43.6%,工业占14.2%,服务业占42.2%。城市就业中服务业占78.1%,廷布为81.0%。年轻人进入就业市场仍较困难;2026年第一季度青年失业率为16.5%。 不丹劳动力信息系统(Bhutan Labour Market Information System,BLMIS)记录求职者、职位空缺和培训机会等信息。工业、商业与就业部下属的就业服务中心(Employment Service Centres,ESC)提供登记、职业咨询、简历准备、面试、文件、岗位匹配和投诉支持。廷布、彭措林、盖莱普、萨姆德鲁琼卡尔和塔希冈设有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访问前应核实目前的确切数量和职责。根据职位不同,申请可在线提交或通过相关服务提供方提交。典型招聘流程要求申请者至少18岁,整个流程约需九周:至少两周发布招聘信息、一周筛选、一周通知面试、一周选拔、结果等待两周,参考调查最多三周。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向雇员提供一份副本。合同至少应说明期限、具体职责、通知期、工资、工时、试用期和休假。如果没有注明合同期限,劳动关系通常被视为无固定期限。雇主和雇员的通知期均至少为30天。合同期限至少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80天;试用期内通知期为七天。提前终止可能需要支付剩余通知期对应的基本工资。 法定工时最多为每天八小时、每周48小时。加班须经双方同意,每周最多12小时,且至少按正常工资率支付。22:00至08:00的夜间工作和公共假日工作须至少加付50%。工作两小时后,雇员有权休息十分钟;工作四小时后有权享有30分钟用餐休息;八小时工作期间必须能获得至少30分钟的总休息时间。每日休息至少12小时,每周休息至少24小时。 试用期结束后,雇员每年至少可享有18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书面休假申请应至少提前14个日历日提交。每年带薪病假和带薪特别假各至少五天。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雇员至少有权享有两个月带薪产假。不丹每年至少有九个带薪公共假日。劳动关系结束时,未休假期必须折算支付;年假工资通常要求至少工作满12个月,试用期计入在内。 试用期结束后,雇主和雇员各须向公积金(Provident Fund)缴纳至少相当于月基本工资5%的金额,并须在次月第一周缴纳。连续工作满10年(包括试用期)后,可领取酬金(Gratuity),金额按最后一份基本工资乘以完整服务年数计算。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严重不当行为可能导致失去领取资格。国家最低工资(National Minimum Wage)由主管部委发布的命令设定,形成有约束力的工资底线。具体金额可能因区域、行业、职业和身份而异,须查阅现行命令。工资以现金直接支付给雇员,或存入其指定银行账户。 青年就业与生计计划(Youth Employment and Livelihoods Programme,YELP)为不丹年轻求职者提供限期就业、实习和工作经验。申请条件包括不丹公民身份、在BLMIS登记、年龄18至29岁,以及申请时未就业、未接受教育或培训。就业期限为一至十二个月;实习最长三个月,可延长三个月。该计划不会自动转为永久职位。根据学历,部委和雇主缴费合计每月10,500至15,000努;实习期间由部委支付每月6,000努。 终止劳动关系时,须遵守书面形式和至少30天的通知期。根据公积金规定,服务满五年的雇员通常有权领取雇主和雇员双方缴款及利息;工作时间更短时,通常可领取本人缴款及利息。部分期限少于五年的固定期限项目允许全额支付。就业服务中心也为返国海外务工人员、被解雇者和残障人士提供支持。外国工人招聘前须获得必要批准并取得工作许可;更换雇主或职业须经批准。从不丹出国务工者应向就业与创业司(Department of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登记,并通过获批准的代理或政府直接渠道办理。
在不丹就业
在不丹,就业包括在公司、机构和公共机关受雇从事有偿工作。求职和入职前,不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BLMIS)和就业服务中心(ESC)可协助求职、申请和岗位匹配。在职期间,书面合同、工资、工时、休假和社会福利规定主要工作条件。劳动关系终止后,正式解雇规则和部分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可协助衔接新的工作。
提示
在不丹求职时,把流程当作可核实的事项来处理:在BLMIS登记、核对具体职位,并将所有承诺写入合同。签约前重点检查工资、工时、通知期、试用期、休假和公积金。YELP可帮助进入就业市场,但不能替代常规的永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