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群岛的政治制度——在所罗门群岛

所罗门群岛的政治包括宪政、公共行政以及国家、省级和霍尼亚拉市层面的选举。该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总督、议会和内阁履行各自明确的宪法职能。选举通过全国单一选区选出代表,也通过相关省级和市级机构选出代表。

提示

处理所罗门群岛的政治事务时,应根据政府层级和决策类型判断哪个机构能够处理。区分国家、省级和霍尼亚拉市的职责;涉及选举时,应确认相关选区。不要把宪法职能、行政职责和选举授权混为一谈。

国家

所罗门群岛实行君主立宪制,并依据《所罗门群岛宪法》治理。国王为国家元首;总督、议会、内阁和公共行政机构各自承担宪法规定的职能。宪法保护基本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承认习惯法。公共职责由中央政府、九个省和霍尼亚拉市共同承担。

选举

所罗门群岛的选举选出国家议会、省议会和霍尼亚拉市议会成员。全国议会选举使用 50 个单一议席选区,并采用简单多数制: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投票须在一个选区登记;Solomon Islands Electoral Commission 负责登记、投票、计票和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