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劳动法框架较为分散,并非一部统一法典。主要法律包括《1978年就业法》、《1962年劳资关系法》、《工业组织法》、《工业安全、健康和福利法》以及《1978年工伤赔偿法》。劳工与工业关系部通过劳工官员和省劳工官员提供劳工管理、建议、检查和执法服务。其法定机构包括工业登记官、工业国家仲裁与调解(Industrial National Arbitration and Reconciliation,INAR)体系、工伤赔偿办公室及其他专业机构。公共服务和教学服务员工也可能受特别制度约束。 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雇主必须告知雇主名称、工作地点和雇佣条件。较不利于员工的合同条款不能推翻《就业法》。经认证的合同由劳工官员审核;转让合同须征得员工自由同意,经认证的转让还需批准。就业代理必须持牌,禁止向员工收取招聘费。 一般工时规则将每天工作时间限制为12小时。加班通常包括每日超过8小时、周六中午后,以及周日或公共假日的工作。轮班安排超过每日8小时或7天44小时的工作,也通常属于加班。工作日达到8小时的员工,应至少获得50分钟的用餐或休息时间;根据适用安排,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小时后才获得另一次30或40分钟休息。每周休息时间通常至少24小时;轮班制度还有额外休息要求。紧急情况、基本服务和国防方面的例外可能改变这些限制;涉及危险设备时,雇主必须处理疲劳问题。 登记裁定和最低工资决定会为受其覆盖的工作设定工资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最低工资为每小时5.00基那,取代此前每小时3.50基那的标准,但登记裁定可能规定行业特定规则。工资通常至少每两周支付一次,双方同意时可按月支付;临时工通常按日领取工资,计件工则至少每两周支付一次,或在工作结束时支付。加班通常按普通工资的1.5倍支付,周日工作通常按普通工资的2倍支付,公共假日工作另有额外规则。待命工资、召回工作的最低报酬和扣款另有规定。定期扣款需要员工书面同意,扣款总额通常不得超过工资的50%,预支工资通常不得超过工资的25%。不得向员工收取招聘费或扣押费。 每服务12个月通常享有连续14天带薪年假。工作满6个月后,员工通常每年有6天带薪病假,但须提供医疗证明并在72小时内通知;累计病假上限为18天,不包括当前年度额度。产假包括住院期间和分娩后6周;生病时可额外延长最多4周。产假通常无薪,但可使用已有的年假或病假额度。哺乳休息每天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计入带薪工时。耶稣受难日和圣诞节等公共假日另有工资和工时规定。 《就业法》禁止性别歧视和同级工作不同酬。该法仍保留一些针对女性从事重体力劳动、地下采矿和晚6点至早6点夜间工作的旧限制,并规定例外。现行法律没有为骚扰、暴力或不同价值工作同酬提供完整的现代制度。16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得工作;12至15岁有少数例外,但须提供医疗证明、取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并继续接受教育。职业安全与健康规则涉及工厂登记、工作条件、检查、机械、压力容器和危险物质。工业安全官员可检查场所、取得证据并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危险作业可被叫停。 《工伤赔偿法》覆盖因工作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和死亡,索赔会涉及工伤赔偿办公室、医疗报告和规定表格。员工及其受抚养人可依该法定制度提出索赔;确切期限和费用取决于具体事项和适用程序。员工可以成立或加入劳资组织,但向工业登记官登记,是工会、劳资协议和裁定取得法律效力的重要环节。工业争议可报告给 DLIR,随后进行协商、调解或强制会议。未解决的事项可进入工业国家仲裁与调解程序或其他获授权的仲裁庭;个人工资和合规事项也可能提交劳工官员或法院处理。 如果合同没有另行规定合法条款,通知期取决于服务年限:服务不足4周为1天;服务满4周但不足1年为1周;服务满1年但不足5年为2周;服务满5年为4周。可支付代通知金。临时工通常不需通知,但在雇主因非不当行为终止工作时,可能须支付全天工资。故意不服从、欺诈、惯常疏忽、长期缺勤或某些定罪等特定不当行为可能构成即时解雇理由。雇主使用暴力、欺诈、严重违约、疏忽或虐待时,员工可立即终止雇佣关系。现有资料未确认有完整的现代不公平解雇程序。2026年,劳动法、职业安全和工伤赔偿改革仍在三方审查中;拟议法案和改革重点不会取代已颁布的现行法律。
巴布亚新几内亚劳动法
巴布亚新几内亚劳动法规范雇佣合同、工时、工资、休假、工作场所安全、员工代表、争议和终止雇佣关系。该制度主要依据《1978年就业法》和相关法律;部分公共服务和教学服务另有规定。正规就业获得最明确的法定保障,而大多数非正规工作实际上难以使用这些制度。
提示
将雇佣关系视为需要文件和证据支持的事项:在发生争议前确认合同条件、工资、工时、休假和通知期规则。正规就业提供最明确的劳动法保护,而非正规工作可能缺乏实际执行途径。不要依赖拟议改革、口头承诺或未经核实的相同工资标准;应查看适用裁定和扣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