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税务局(Steuerverwaltung Liechtenstein)隶属总统事务与财政部,负责管理主要国家税种。市镇税务办公室处理市镇税;市镇税与国家财富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市镇设定的附加税为国家税率的150%至250%。个人国家税率采用累进税制,共八档;在加上市镇附加税之前,最高税率为8%。 在列支敦士登有住所或惯常居留的人通常负有无限纳税义务。没有此类联系的人,仍可能因位于列支敦士登的资产或收入而负有限纳税义务。财富税和所得税针对应税资产和收入。计算财富税时,列支敦士登通常按4%的利率对资产收益作标准化计算。扣除、协定减免以及抵免外国预扣税,均取决于具体情况。 预扣税(Quellensteuer)由付款方在某些收入支付给收款人之前代扣。对于居民,可能适用于工资收入、替代性收入和会议费。对于外国国民,也可能适用于第一或第二支柱的养老金和资本给付,以及既得福利安排的提取款。雇主负责扣税、转缴并申报相关信息。自2025年1月1日起,法人实体须使用电子工资证明(eLohnausweis)和电子工资清单(eLohnlisten)办理相关工资申报。 根据《税法》(Steuergesetz,简称SteG)第35条及后续条款,出售或以经济方式转让列支敦士登房地产所产生的收益,适用房地产收益税。应税收益和评估结果取决于房地产、取得和处置情况。因此,即使业主已经处理了普通所得税和财富税,出售房产仍可能产生单独的税务事项。 企业通常按12.5%的税率缴纳收益税(Ertragssteuer),即列支敦士登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所得税为1,800瑞士法郎。私人资产结构(PVS)是指不从事经济活动的私人资产结构;它不缴纳普通企业所得税,但仍须缴纳1,800瑞士法郎的最低税。该结构需要申请相应身份并每年确认。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球最低税规则(GloBE)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内实体,包括跨国企业或大型国内集团中的公司、信托和合伙企业;其最终母公司在此前四个财年中至少两个财年的收入须达到7.5亿欧元。通过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并在相关情况下通过收入纳入规则(IIR),有效最低税率为15%。GloBE申报通常须在财年结束后15个月内提交;首次申报期限为18个月。 列支敦士登和瑞士依据条约构成增值税共同国内领土。增值税(Mehrwertsteuer,简称MWST)大体遵循瑞士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标准税率为8.1%,优惠税率为2.6%,住宿税率为3.8%。从事应税活动且与境内有联系的企业,营业额达到10万瑞士法郎时通常产生纳税义务。非营利体育或文化组织以及慈善组织通常适用25万瑞士法郎的门槛。纳税义务产生后,应在30天内通过电子增值税门户(eMWST)登记。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交易都必须通过eMWST门户办理。对于涉及外国企业或其他瑞士—列支敦士登安排的某些增值税事项,瑞士联邦税务局(ESTV)在伯尔尼负责处理。 税务申报须在官方公告后使用指定表格提交。没有收到表格并不会免除申报义务;必要时纳税人必须主动索取。个人和法人实体可以使用eTax。税务局规定一般缴款日期;在程序允许时,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具有约束力的预先裁定可以明确计划中交易的税务处理。若符合相关法律条件,自愿披露可能减轻漏报的后果。对税务评估或其他可申诉决定提出异议,通常须在决定送达后30天内到达主管机关。 国际事项需要单独分析税务居民身份和税收协定。列支敦士登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税务信息交换协定,并依据共同申报准则(CRS)、FATCA、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国别报告和应请求交换信息机制实施自动信息交换。关联方定价以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为参考。避免双重征税的减免,包括个人抵免外国预扣税,取决于适用协定和相关收入。跨境雇员尤其会受到列支敦士登—瑞士协定以及涉及奥地利的实务做法影响。应将评税、缴款、雇主申报、增值税登记和国际申报分别管理,因为完成一项申报并不替代其他义务。
列支敦士登的税收
列支敦士登同时征收国家税和市镇税。个人可能需要缴纳财富税和所得税、预扣税、房地产收益税和增值税;企业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税额和申报义务取决于居住地、收入、资产、经营活动、市镇以及跨境联系。
提示
应把列支敦士登税务视为多项独立义务,因为居住身份、市镇、资产、收入、经营活动和跨境联系都会影响税额及申报途径。建立一份税务情况档案,为每项申报和缴款指定负责人,并保留每项数字的依据。电子申报、期限提醒和书面确认有助于降低漏报或税务处理不当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