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安提瓜和巴布达

安提瓜和巴布达的政治通过单一制主权国家内的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制组织。宪法是最高法律;总督、议会、内阁、各部、法院和独立监督机构履行国家职能;巴布达还有一个由宪法设立的地方政府机构。选举产生众议院17名议员,总督任命掌握多数支持的众议院议员为总理。

提示

在评估公共事务前,利用安提瓜和巴布达的政治结构确定正确的权力层级。区分国家行政与巴布达地方政府,不要假定选民直接选出总理。

国家

安提瓜和巴布达是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制的单一制主权国家。宪法是最高法律,国家政府通过总督、议会、内阁、各部委、法院和独立监督机构运作。巴布达设有宪法规定的地方政府机构,而国家各部委负责安提瓜和雷东达大部分公共行政事务。

选举

安提瓜和巴布达的选举选出众议院17名议员,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该国采用简单多数制: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赢得该选区席位。首相不是单独选出的;总督任命能够获得众议院多数支持的议员出任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