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秩序以《1981年宪法令》第23章(Constitution Order 1981, Cap. 23)为基础,其中包括《2025年安提瓜和巴布达宪法修正法》。该国领土包括安提瓜、巴布达和雷东达,不设联邦或省级政府。王室由总督代表;总督根据众议院的多数支持任命总理。总理领导内阁,内阁负责指导和控制政府政策;部长从众议院或参议院议员中任命。截至2026年,加斯顿·A·布朗是总理,罗德尼·威廉姆斯爵士是总督。 议会由王室、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有17名任命成员:10名根据总理建议任命,4名根据反对党领袖建议任命,1名由总督酌情任命,1名根据巴布达委员会建议任命,另有1名巴布达居民根据总理建议任命。众议院在单议员选区中选举产生;政府将其构成为17名民选议员、1名当然成员和1名议长,共19个职位。法案必须先后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随后由总督批准,并在《官方公报》(Official Gazette)上公布。宪法修正案需要众议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安提瓜和巴布达实行一个国家行政体系,而不是分立的省级政府。各部委和部门负责财政、法律事务、公共安全、劳动、外交、移民、农业、土地、旅游、交通、教育、住房、公共工程、社会转型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表格、电子服务以及品格证明、交通许可、护照、法律援助和监察专员投诉等公民服务。具体服务的负责部门、资格条件、所需文件、费用和处理时间,取决于服务类型以及申请人是公民、居民还是非公民。所有部门并不存在统一适用的一般服务期限。 巴布达委员会(Barbuda Council)依据《1976年巴布达地方政府法》(Barbuda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6)是巴布达地方政府的宪法主要机构。其职能包括农业和林业、公共卫生和卫生服务、电力和供水公用事业、道路以及地方收入。内阁可以发布一般性或具体政策指示,但法律对委员会的职能提供保护;对受保护条款的修改需要得到委员会同意。经审查的主要来源没有证明安提瓜和雷东达设有一般性的地方自治政府机构,因此国家各部委和部门仍是当地获得公共服务的主要入口。 东加勒比最高法院(Eastern Caribbean Supreme Court)体系包括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治安法院处理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总督根据司法和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建议任命检察长。检察长可以提起、接管或终止刑事诉讼。总检察长对检察长的指示在宪法上受到限制,仅限于国家机密、兵变、煽动以及国际法义务等事项。声称宪法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可以向高等法院寻求救济;在其服务适用的情况下,法律援助咨询中心(Legal Aid Advice Centre)可能提供协助。 公共资金由财政部、财政秘书、财政部库务机构、国内税务部门、海关和公共债务机构负责管理。政府收入通常进入统一基金(Consolidated Fund),提款必须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支出项目,或者依据议会拨款。财政年度为12个月。预算估算应在财政年度开始前提交,最迟也应在财政年度开始后90天内提交;众议院批准后,随后提出拨款法案。如果没有可用拨款,可以授权最长四个月的临时支出;宪法还规定了应急基金。2026年预算报告显示,收入和赠款为1.51十亿美元,不包括摊销的支出为1.44十亿美元,摊销额为636.6百万美元,净融资需求为567.1百万美元;这些数字仅对应该预算年度。 监督职能由多个机构共同承担。审计长审查公共账目、政府机构、法院、宪法委员会和国家控制的企业,然后通过财政部长在宪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众议院提交报告。公共账目委员会审查审计结果以及未经授权或超额支出。公共服务委员会在其宪法权限内负责任命和纪律事项,警察服务委员会和公共服务上诉委员会分别履行各自职能。监察专员是由两院共同任命的议会官员,可以依据《1994年监察专员法》(Ombudsman Act 1994)调查政府或法定机构作出的不公平行政决定。《2004年公共生活廉正法》《2004年信息自由法》和信息委员会提供其他问责机制,但须遵守法定条件和例外规定。 宪法保护生命、自由、人身安全、财产、法律保护、良心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表达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隐私。《官方公报》发布法律文书;laws.gov.ag、政府发布的信息、内阁说明和官方电子服务提供公共信息。通过电子服务提交的信息,可能依据适用的隐私政策,为必要的政府目的进行共享;官方通信并不代表完整的媒体环境。 安提瓜和巴布达皇家警察部队(Royal Police Force of Antigua and Barbuda)是负责公共秩序、保护生命和财产、预防和侦查犯罪以及维护和平的主要执法机构。安提瓜和巴布达国防军负责保护领土完整和主权,也支持民事机构,承担渔业保护、禁毒、人道主义救援、海上安全、搜救和执法等任务。国家禁毒和反洗钱政策办公室、金融情报机构、移民部门、海关、港口和机场管理机构以及国家灾害服务办公室(National Office of Disaster Services)各自承担专门职责。在多机构应急事件中,国家灾害服务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灾害管理。根据具体情况,警察、紧急医疗服务机构或灾害管理机构是相应的第一联系方。 公共紧急状态由总督在《官方公报》中宣布。除非两院批准延续,否则该公告在议会开会期间七天后失效,在其他情况下21天后失效。对权利的限制必须具有宪法或法律依据,公共机构仍受法律约束。安提瓜和巴布达境内的公民及其他人员都受宪法和有效法律约束。
国家体制在安提瓜和巴布达
安提瓜和巴布达是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制的单一制主权国家。宪法是最高法律,国家政府通过总督、议会、内阁、各部委、法院和独立监督机构运作。巴布达设有宪法规定的地方政府机构,而国家各部委负责安提瓜和雷东达大部分公共行政事务。
提示
根据具体问题和所在地选择相应机构:安提瓜和雷东达的大多数服务由国家部委负责,巴布达依法分配的地方职能则由巴布达委员会负责。将官方表格、文件、费用、提交记录和回复一并保存,因为服务条件各不相同,仅有门户网站提交记录并不能证明申请已经获批。对于行政不公、宪法权利问题、公共记录或紧急事件,应使用专门负责该问题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