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富汗的雇主

在阿富汗,雇主是招聘劳动者并承担工资、津贴和劳动条件责任的实际主体或法人实体。正式雇主包括政府机构、私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非政府组织及外国组织,但大量工作仍属非正规或以家庭为基础。旧劳动法第35/2007号对合同、工作时间、休假、安全和争议规定了详细规则,但其现行统一文本及可执行性尚未得到公开核实。

提示

使用书面合同和一致的人事记录作为最低运营标准,尤其是在阿富汗劳动法框架正在修订期间。依赖旧规则处理工资、许可证、工作时间、安全或休假之前,应向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确认现行要求。将女性和外国劳动者的准入、各省执行情况以及业务连续性作为独立的规划风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