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的媒体体系包括印刷出版物、广播、在线广播服务、流媒体、新闻业和社交媒体。2024年数据显示,互联网订阅数为1,350万,相当于每100名居民有67.3个订阅,其中超过99%使用移动连接。家庭互联网接入率为33.4%,城市为59.0%,农村为14.6%。36.4%的家庭拥有可工作的电视机,34.4%的家庭可接收电视服务;城市和农村数据分别为64.6%和12.2%。87.3%的互联网用户使用社交网络,但城市和农村的活跃互联网使用率分别为38.4%和7.4%。因此,数据价格、设备、电力和网络覆盖会影响人们能否使用各种媒体服务及使用频率。 印刷出版物受第161章《印刷出版物法》规管,该法涉及报纸登记和印刷品留存。《宪法》第20条保护持有、接收和传播思想与信息的自由,包括新闻自由,但受宪法限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赞比亚设有专门负责新闻记者许可的全国机构。媒体机构、编辑标准和自愿自律构成主要的专业框架。赞比亚媒体自律委员会(MSCZ)于2025年设立秘书处,处理投诉、职业道德和与媒体利益相关方的沟通;赞比亚国际新闻工作者协会(MISA Zambia)也支持媒体相关工作。这种自律机制不具有国家法院或法定媒体法庭同等的法律效力。 独立广播局(IBA)监管广播电台和电视。其职责包括许可、续期、暂停和取消广播服务,制定标准、监测内容并处理消费者事务。IBA目录列出约100家运营中的广播内容服务提供者和约100家电视内容服务提供者。广播类别包括商业、社区或宗教、公共和落地权服务。电视类别包括公共、私人商业、私人非商业、有线、卫星、地面订阅、数字移动、订户管理和落地权服务。在缺少全国电视或可靠互联网接入的地区,社区广播是特别重要的接入渠道。 广播许可证申请通常须响应IBA在《政府公报》和日报发布的申请公告。常见文件包括商业计划、在专利与公司注册局(PACRA)或社团注册官处的注册证明、节目计划、至少5名成员的董事会名单、申请表和缴费证明。许可委员会审议申请后,由IBA董事会作出决定。服务启动前,IBA和赞比亚信息与通信技术管理局(ZICTA)会检查拟建基础设施。申请费为K3,000,落地权申请费为USD 1,000;费用不予退还。研究记录未能确定当前办理期限。2025年第25号法案取代了此前的IBA法律,但在依赖其生效条款前,应核实其是否已通过法定文书正式生效。 赞比亚国家广播公司(ZNBC)承担公共服务广播职能。2025年第26号法案调整其董事会和职能,并规定广播征费,但应核实相应生效文书。议会资料提及的其他国家广播服务包括赞比亚国家新闻社电视台(ZANIS Television)、议会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和Lima电台。 赞比亚法律将在线广播服务定义为包括互联网电台或电视、IPTV、视频点播和网络电视。2025年第25号法案规定了在线广播许可证,要求争取在最多90天内作出决定,具体要求和费用由法规设定。该法还规定广播许可证须有60%的赞比亚公民持股。实际情况仍取决于法定文书是否生效,以及是否已向IBA核实现行要求。该定义不包括公司内部音频或视听通信、在线报纸、博客、网志、音频或视听短片以及个人社交媒体直播。订阅电视、移动互联网和平台型OTT服务仍是相关的功能替代方式,但研究未显示赞比亚已有统一且完整的流媒体监管机构。 社交媒体主要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通常由平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一般法律规管,而非要求个人直播取得当地专门的编辑许可证。用户应保护账户,不分享验证码,保存虐待或欺诈的证据,并通过相关平台或服务商举报虚假信息、诈骗和网络欺凌。ZICTA受理投诉;赞比亚警察局网络犯罪部门可处理刑事事项。如遇紧急危险或儿童保护问题,可拨打警方紧急号码991。议会声明也提及可拨打707#举报可疑手机号码。 媒体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由多部法律规定。2023年第24号《信息获取法》允许公民或持居留许可者依照该法申请信息,无须说明理由。信息持有者应及时、以合理费用和无障碍格式提供信息;信息委员会负责监督并处理申诉。2021年第3号《数据保护法》规管个人数据的使用和处理,并设立数据保护专员及数据主体权利。《版权与表演权法》保护所有者对出版、复制、广播和公开传播的控制权。因此,即使照片、录音、文章或广播节目易于下载或分享,重新发布也可能需要许可。 IBA广播标准涉及人的尊严与权利、新闻公正、纠正、更正答复权、未成年人保护、内容分级以及广告与编辑内容分离。观众或听众应先向相关电视台或电台投诉,机构有14天答复。之后可向IBA投诉,通常应在节目播出后三个月内提出;可能的补救措施包括调查、道歉或撤回、更合规措施,以及在适用情况下向高等法院提起程序。 《2022年儿童法典》和《2025年网络犯罪法》为儿童媒体安全提供支持,包括保护儿童免遭网络欺凌和网络剥削。ZICTA指南建议儿童联系可信任的成年人、屏蔽并举报施害账户、使用隐私设置并保存证据。根据事件情况,学校、家庭、广播机构、平台、服务提供商和主管部门可能分别承担不同责任。 公众可通过社区电台热线节目、社交平台、向IBA或ZICTA投诉、提交信息获取申请、向MSCZ提出自律投诉,以及参与由赞比亚选举委员会(ECZ)和IBA指南涉及的选举媒体程序。各机制的实际力度不同:广播许可证带来正式监管,信息获取申请有法定框架,平台举报则取决于服务提供商的规则和回应。媒体素养、隐私、准确性、版权、儿童保护和证据保存都会影响参与是否安全有效。
赞比亚的媒体
赞比亚的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流媒体和社交媒体。人们主要通过移动设备接入媒体,城乡差异显著。广播由独立广播局(IBA)许可和监管;新闻业、在线服务和社交媒体还受到行业规则、平台程序和自愿自律机制的约束。
提示
应将赞比亚媒体体系视为多个渠道,各自有不同的接入条件、法律管制和投诉机制。根据目标受众对数据、设备和网络覆盖的实际接入情况,选择广播、电视、在线广播、订阅服务或社交媒体。发布内容或开办服务前,确认许可、版权、隐私、儿童保护和内容方面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