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瓦多的国家体制

萨尔瓦多是实行共和制、民主制、代议制和单一制的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宪法主要将公共职能分配给立法机关(Órgano Legislativo)、行政机关(Órgano Ejecutivo)和司法机关(Órgano Judicial),并设有独立的监督机构。中央政府、市政府和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法律、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资金并保护宪法权利。

提示

通过萨尔瓦多国家机构处理问题时,应找主管该事项的机构,而不是只找曝光度最高的政治办公室。先判断问题属于行政决定、公共记录、地方服务、公共资金问题、道德投诉、人权问题、宪法挑战还是犯罪报告,然后保存相关证据和该事项的期限。主要实际风险是将材料齐全的问题提交给错误机构,或把公开声明当作正式决定或监督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