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移民法

莱索托移民法规范入境、签证、居留、工作、学习、家庭移民、难民保护、永久居留和公民身份。主管机构包括内政部与移民服务机构、移民官员、难民主管机关和驻外莱索托使团。有效居留许可本身不授权就业;在莱索托居住固定年限也不会自动取得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

提示

出行、工作、学习或与家人团聚前,应根据在莱索托的实际目的申请正确签证或许可。居留身份和工作授权要分开处理;准备符合类别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在安排旅行或就业前核实现行费用、办理时间和口岸情况。应将无限期居留、公民身份和难民保护视为不同且影响重大的程序,而不是在莱索托居住一段时间后自动获得的结果。

居住权

Residence law clarifies permits, deadlines, rights and du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