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刑事司法制度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受到处罚。一般要求行为人有故意;过失行为只有在法律作出规定时才受处罚。如果已完成犯罪的最高刑罚超过两年,犯罪未遂也可能受罚。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6岁者不承担刑事责任;16岁至未满21岁者如果行为时缺乏充分理解能力,可能承担减轻责任。特定情况下,正当化规则或无罪责规则可排除责任。 检察机关(Ministério Público),包括总检察长办公室(Procuradoria-Geral da República),负责指挥刑事追诉并监督拘留是否合法。莫桑比克共和国警察(PRM)和国家刑事调查局(SERNIC)在检察机关的职能指挥下开展调查。可向检察机关、PRM、SERNIC或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报案或控告。被指控者称为arguido,必须获告知涉嫌罪行和自身权利,可以私下联系律师,并可申请调查措施或证据。宪法保障无罪推定、法律援助和辩护权、不得因同一事项遭受重复追诉,以及排除通过酷刑、胁迫或滥用侵入方式取得的证据。人身保护令案件必须在最长八日内作出裁决。 《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解程序和快速程序。预审为可选程序;通常须在收到起诉书或调查终结决定通知后八日内提出申请。除非隐私、安全或公共秩序需要例外,庭审应公开。检察机关可以上诉,刑事判决也可以申请复审。审前羁押须符合法律条件和法定时限。视犯罪和程序而定,时限包括起诉前四个月加上决定是否进入审判阶段前四个月;恐怖主义、暴力或有组织犯罪,以及最高刑超过八年的犯罪,可能允许起诉前六个月加上作出是否进入审判阶段决定前十个月。若案件特别复杂,这些期限可延长至十二个月和十六个月。 监禁刑通常为三个月至24年,特殊情况下最高可达30年。罚金按日额计算,期限为三个月至两年,每日金额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一至一个最低工资不等。最终罚金通常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缴清。对于超过十个最低工资的罚金,如果当事人无法一次付清,法院可以允许分期付款,最长一年。在特定情形下,非监禁刑优先适用,例如初犯者弥补或修复损害并遵守行为规则;但法律排除若干严重犯罪适用这种处理。 国家监狱服务局(SERNAP)负责执行刑罚,刑罚执行法院(Tribunal de Execução das Penas)裁定假释、临时离监、变更和消灭刑罚等事项。囚犯享有与健康、身体完整、宗教、对外联系、教育、培训、投诉、上诉和法律援助有关的权利。根据第15/2012号法律,面临风险的受害者、控告人、证人和专家可获得保护,包括在法律许可时提供支持、匿名或远程作证。受害者可以assistente(刑事诉讼辅助参与人)或民事当事人身份参与,并可在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和人口贩运另有法律框架。青少年案件采用儿童保护和少年司法程序,但获得专门司法服务及审前替代措施的机会仍不均衡。道路违法由《道路法典》规范,包括罚款和禁驾;呼气酒精浓度上限为每升呼气0.3毫克或每升血液0.6毫克;公共交通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限值为零。拒绝检测可能构成抗拒执法;致命交通事故或离开受伤人员也可能构成犯罪。网络犯罪受第14/2026号法律规范,同时适用电子交易规则和国际合作机制。
莫桑比克的刑法
莫桑比克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个人责任、侦查、法院程序和处罚。主要法律框架包括2018年宪法、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的《刑法典》、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典》,以及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的《刑罚执行法典》。相关内容还包括受害者、青少年司法、道路违法和网络犯罪。
提示
在莫桑比克,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很重要:先确认自己的身份,保存证据,并记录所有通知、拘留日期和期限。如果被指控或拘留,应尽快联系辩护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时,联系IPAJ,并请求审查拘留、证据和可用救济。若受到伤害,应先处理人身保护,再考虑以assistente或民事当事人身份参与诉讼,并在刑事案件中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