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没有统一的全国宠物登记处,也没有负责日常宠物饲养的中央机构。农业、水和土地改革部(MAWLR)通过兽医服务局和首席兽医负责动物卫生、疾病控制、进出口许可,以及动物移动或健康证明。州兽医是政府兽医官员。纳米比亚兽医委员会负责登记和监管兽医及辅助兽医专业人员、兽医设施。地方政府负责狗证或狗税、收容所和地方动物管制规则。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提供实际救援、流浪动物接收、弃养接收和领养服务。 取得宠物的常见途径包括从SPCA领养、私人转让,以及向繁育者或私人卖家购买。接收动物前,应核实身份和所有权、疫苗和狂犬病记录、健康状况、绝育情况、寄生虫治疗情况和性情。SPCA领养通常包括家访、与动物见面和咨询。领养动物通常至少接种过一种疫苗、已经绝育并接受过寄生虫治疗。动物是否可领养和收费因分会或服务提供者而异;尚未核实纳米比亚有全国统一的繁育者标准或购买价格表。 《1962年动物保护法》适用于狗和猫,并禁止不必要的痛苦。问题行为包括殴打、忽视、食物或饮水不足、庇护条件不佳、空间、光照或通风不足、不必要地拴系、未提供兽医护理、遗弃和不人道运输。严重案件可能导致警方或兽医介入、动物被扣押或移走;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实施安乐死。发生疾病、动物移动或检疫问题时,《2011年动物卫生法》和兽医指示也可能适用。 狂犬病疫苗接种必须由兽医或兽医官员记录。对于超过3个月大的狗,首次接种在60天后生效并有效10个月;狗的加强针有效3年,猫的加强针有效12个月。兽医可要求当地接种或隔离。若怀疑狂犬病或其他须报告疾病,应立即联系兽医或警方、隔离动物,并防止动物接触人和其他动物。 在地方政府辖区内,狗必须取得许可;具体规则和费用由适用的地方政府决定,而非全国统一收费。温得和克公布的年费为30纳元;已绝育的狗在提供兽医证明后减为15纳元。狗证有助于识别狗只,并可在动物走失或被盗后帮助找回。危险犬可能还须张贴警示标志。尚未核实存在普遍适用的全国猫只许可制度。 兽医服务由州兽医办公室、私人兽医和在纳米比亚兽医委员会登记的设施共同提供。价格、开放时间、急诊服务和专科治疗因地区和服务提供者而异,目前没有可靠的全国价格或等待时间表。 出行需要分别核查出发国、过境国和目的地的要求。动物进入纳米比亚通常需要MAWLR兽医进口许可证、出口国健康证明、在获准入境点接受检查,并符合许可证条件。获得兽医放行或必要时取得移运许可证前,不得卸下动物或继续转运。公布的进口程序列出150纳元费用和最多3个工作日的办理期,但许可证有效期的公开信息有3个月和4个月两种说法;以签发的许可证和当前指示为准。从南非入境通常不需要进口许可证,但须由州兽医签发跨地区移动许可证。从博茨瓦纳和其他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国家出行,可能需要兽医身份、狂犬病接种和移动证明,有时还需要进口许可证。其他出发地通常需要30天检疫。MAWLR关于欧盟和美国的资料说明,所述情形无需检疫,但须提供有效狂犬病和疫苗记录、许可证及规定检测;过境国可能要求植入微芯片。从纳米比亚出口可能需要纳米比亚健康证明或许可证,并须在指定出口点出示动物。运输必须提供保护、食物、饮水和休息。 不得遗弃宠物。实际可行的合法替代办法包括交由SPCA接收、通过SPCA接收流浪动物,或送往地方政府收容所。SPCA分会在格鲁特方丹、吕德里茨、亨蒂斯湾、奥沙纳、基特曼斯胡普、奥奇瓦龙戈、楚梅布、沃尔维斯湾和温得和克等地运营;但各分会能力不同,可能开放接收、有限接收或仅处理紧急情况。送动物前应联系相关分会或地方政府。纳米比亚没有全国统一的弃养接收权或收费标准。
纳米比亚宠物饲养
在纳米比亚饲养宠物涉及国家动物卫生和福利规则、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由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狗和猫有较明确的正式办理途径;较小型宠物通常由私人、兽医和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服务负责。饲主需要规划身份识别、狂犬病防护、兽医护理、地方狗只许可、安全出行和合法弃养替代安排。
提示
应把纳米比亚宠物饲养视为地方性规划,而非全国统一登记流程。决定饲养及取得动物前,应检查所有权、健康记录、福利状况、兽医服务条件和适用的地方政府规则。出行和弃养安排应与日常照料分开规划,并在情况紧急前确认办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