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税收体系主要由联邦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内税务局和海关部管理。联邦成员州财政部和班纳迪尔地区行政机构也承担税务职能。索马里各地的职责划分和执法尚未完全协调统一。因此,企业或个人可能需要分别核查联邦规定、相关联邦成员州要求和当地实际做法。索马里兰在实际运作中采用单独的税收体系;根据现有研究,邦特兰没有加入中央联邦政府与联邦成员州之间所述的财政协议。 主要法律框架包括自2025年5月11日起生效的《第37/2025号所得税法》、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的《所得税条例》、《2019年税收管理法》及其2024年条例、《第2/1984号销售税法》及后续扩展、《第3/1985号生产税法》、《第6/1996号印花税法》、《第4/1965号机动车税法》、《第1174/1921号登记税法》,以及《2024年一般海关条例》。如果较早的税务网站列出的所得税税档或企业税率有所不同,应以2025年法律及其条例为准,而不是旧版税率表。 居民纳税人一般包括在索马里有永久住所的人、全年未在国外居住的索马里公民、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在索马里居住至少183天的人,以及在国外任职的联邦政府或联邦成员州官员。居民通常按全球收入纳税。非居民通常针对索马里来源收入,以及与索马里常设机构相关的收入纳税;常设机构指足够固定的营业场所。根据现行规定,固定场所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达到至少90天时,可能构成常设机构。 雇员的月个人所得税率为:收入0至100美元部分为0%;超过100至500美元部分为6%;超过500至1,500美元部分为12%;超过1,500美元部分为18%。通常由雇主代扣代缴。目前的指导资料显示,只有一份雇佣收入且没有其他相关收入的雇员通常无需单独提交年度申报,但雇主必须正确执行工资税规定。公开材料列出的月度缴款日期不同:《所得税手册》规定次月15日,税务日历则列出每月25日。应向负责的税务办公室确认具体申报期适用的日期。 自雇个人收入按年计税:0至1,200美元部分为0%;超过1,200至6,000美元部分为6%;超过6,000至18,000美元部分为12%;超过18,000美元部分为18%。这些规定不允许从雇佣收入中扣除商业费用。商业和投资收入可能产生单独的登记及申报义务。个人税制仅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居民自然人:有索马里来源的商业收入;三年平均营业额不超过50,000美元;不采用合伙企业形式;且经营活动符合资格。某些专业活动或以租金收入为主的业务不适用该制度;季度缴款额为37.50美元或季度营业额的1.5%,取两者中较高者。 年营业额低于10,000美元的居民企业缴纳150美元。营业额在10,000至50,000美元之间时,按营业额的1.5%征税;超过50,000美元时通常按利润的15%征税。非居民企业通常适用18%的统一税率。合伙企业采用税收穿透方式,其盈亏分配给合伙人。信托或 AMAANO 适用26%的税率。公司应保存财务报表、发票、工资记录、银行对账单和资产登记簿。经营费用可能可以扣除,亏损也可能结转,但扣除额上限为收入的95%;即使公司报告亏损,也可能适用收入的5%最低税。资本性和个人费用不得扣除。 预扣税是付款人先从款项中扣除税款再付款,适用于多种支付。目前的税率包括:不动产租金5%、动产租金10%、资本利得15%、股息5%、债权或 Murabaha 利润10%、特许权使用费及知识产权或许可款15%、服务费10%、保险或再保险5%。如果一家居民公司持有另一家居民公司超过12.5%的股份且持有时间超过365天,前者收到的股息可能免税。 出售土地、建筑物、股份和其他资产可能产生资本利得。根据现行框架,主要私人住宅的资本利得中,首个100,000美元免税。以该法为依据的规定,在总应税收入超过18,000美元时采用15%或18%的处理方式,但一份手册示例列出10%。因此,计算应以法律及条例为准,并在必要时记录并澄清这一不一致之处。 索马里采用销售税,而非增值税制度。公布的税率包括:进口、批发交易、酒店业务、工业产品、水电、教育和医疗服务及其他公司适用5%;电信适用15%;银行和快递服务适用25%;供应链服务适用10%。后续扩展涵盖其他企业和服务,包括电信、电力、有线电视和机票。电子税务和移动支付征收可能涉及5%的扣款。根据税务日历,销售税申报通常应于次月1日提交。 其他税种包括:国内制造和同类进口商品生产税,通常须在每月开始后10天内,或货物离厂时缴纳;针对特定文件和交易的印花税;按发动机马力计征的机动车税,政府、使馆和联合国车辆免税,另加2%的酬金;以及针对特定交易的登记税。公布的示例包括:发票、协议、项目和房屋租金3%;房地产登记11%;租赁1%;新车2%;公司资本5%。适用税率取决于交易和主管机构。 进出口商可能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销售税、出口税和进口消费税。索马里海关管理系统(SOMCAS)于2025年5月在摩加迪沙港口和机场以及基斯马尤全面运行;此前的 PCMIS 系统已关闭。海关估价于2025年8月改为账面价值估价,计划逐步转向按发票价格计价的从价估价以及东非共同体共同对外关税。预算规划显示,关税调整计划从2027年起实施,因此应在入境口岸核实适用的海关处理方式。 商业或投资收入通常需要使用 TR1 表向国内税务局登记。索马里正在通过 SFMIS 收入信息系统,在联邦范围内推进统一纳税人识别号。进出口商还需单独进行 SOMCAS 登记。现有资料无法确定统一可靠的税务登记或纳税人登记费用。 标准纳税年度为1月至12月,但也可能获准采用其他纳税年度。年度预估税通常分四期缴纳,截止日期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年度结算和申报,以及任何应补缴的余额,通常须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多缴税款可能退还或结转为抵免。税务日历还列出房租税、道路税和消费税在相关月份或季度的第一天到期,企业税则于4月1日到期。具体义务取决于纳税人、税种、主管机构和地点。 数字化执法正在扩大。摩加迪沙部分餐馆和酒店使用销售点系统,也采用电子销售税和移动钱包申报;2026年1月发布的通告规定强制使用数字收入收据。2025年12月签署了 ITAS 税务管理合同,计划在12个月内实施。2025年,主管部门报告了27项调查、10项追加评税和两项移交法律处理的案件,同时开展年度审计,并依据2024年9月条例实施民事处罚。 《税收管理法》及其条例提供了异议和争议处理的总体框架,但现有公开资料无法确立一份可靠的全国统一异议期限、上诉机构和程序阶段表。纳税人应取得适用通知,联系负责的税务办公室,并向当地合格税务顾问核实程序。居民的非合伙企业纳税人可能可以就外国收入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但已审阅的资料没有确定可靠的索马里双重征税协定,因此不要假定可获得协定减免。应分别核实联邦规定、联邦成员州做法、索马里兰规定,以及相关入境口岸的海关处理方式。
索马里的税收
索马里的税收是针对收入、商业活动、销售、进口、财产相关收入、车辆、文件和特定交易征收的强制性款项。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主管部门管理彼此有重叠的税务体系;索马里兰在实际运作中有单独的税收体系。关税是公共收入的重要来源;《第37/2025号所得税法》自2025年5月11日起生效,对所得税规定作了重大更新。
提示
应将索马里的税务合规视为由地点和经营活动决定的事项,而不是一个全国统一流程。在收款、支付员工工资或进口货物之前,确认主管机构、登记类型、税种和付款日期。妥善保存记录,以支持费用扣除、预扣税、销售税、海关申报及后续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