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索沃的移民法

科索沃的移民法规定入境、签证、居留、工作、学习、家庭移民、国际保护、永久居留和公民身份。短期停留通常不得超过任意180天内的90天;更长期停留需要相应居留许可或其他合法身份。主管机构包括外交使团、内务和公共行政部、归化、庇护和移民局、就业局及边境警察。申请被拒、非法居留和遣返决定均适用特定的通知、上诉和司法审查规则。

提示

把科索沃居留身份作为规划事项,而不只是入境问题。出行前根据计划活动和停留期限选择正确身份,因为短期停留不允许工作,而居留、保护、永久居留和公民身份程序各自有不同材料与期限。按日期记录文件、申请和上诉期限,避免错过期限危及合法停留或工作。

居住权

Residence law clarifies permits, deadlines, rights and du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