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的就业通常属于从属雇佣关系:劳动者按约定为雇主履行职责并获得报酬。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招聘做法不同,机会也因地区和行业而异。APRK职位筛选涵盖普里什蒂纳、普里兹伦、佩贾、贾科瓦、吉兰、米特罗维察和费里扎伊。贸易、建筑、制造、教育、公共行政、医疗、酒店餐饮、运输和电信等行业就业规模较大。ASK报告的2024年数据为:就业率38.6%、失业率10.8%、非活跃率56.8%、青年失业率19.5%。这些数据描述整体劳动力市场,并不预示个别申请者的就业前景。 科索沃共和国就业局(APRK)提供在线职位服务并运营地方就业办公室,通常称为ZP。登记求职者可创建APRK账户、搜索职位并直接申请。前往ZP可办理登记、面谈、在SIMP系统中进行职业画像、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中介和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QAP培训中心提供职业培训途径。经APRK审查的职位信息还包括Kosovo Job、Portal Pune、Telegrafi和Duapune。直接向雇主发送简历和使用社交或职业人脉,也是常见的实际途径。经审查的APRK服务信息未说明求职者须支付服务费。 就业通常从18岁起。15至17岁者只能从事轻型、非危险工作,且不得危害健康、安全、发育或上学。双方应签署书面劳动合同(Kontrata e Punës)。合同须写明雇主和劳动者、职责、工作地点、工时和排班、开始日期、期限、基本工资和补贴、休假及终止条件。合同可以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针对特定任务订立。未注明期限时,视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合同最长可达10年;特定任务安排每年最长可达120天。法律允许按比例处理的权利,兼职劳动者按工作时间比例享有。 只有合同载明时才设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任一方通常可提前七天通知终止安排。实习安排不同于普通就业:与高等教育相关的培训最长可达一年,与中等教育相关的培训最长可达六个月。无薪实习只有在提供安全保障时才可进行,且不会自动赋予从属雇佣关系下的普通工资和就业权利。 雇主通常须在开工前一天通过EDI电子申报系统提交雇员申报。申报记录开始和结束日期、全职或兼职状态、教育程度、职业和职位。根据经审查的要求,现有雇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EDI登记,并及时更新变更。劳动者应索取已签署的合同、可追溯的工资单,以及税款和养老金义务已处理的证明。科索沃税务管理局(ATK)负责工资代扣税款。主要雇主适用的月度工资税档为:不超过250欧元为0%;250.01至450欧元为8%;超过450欧元为10%;次要雇主适用10%。雇员和雇主的养老金缴款各至少为5%,双方各可自愿缴纳最高15%。工资、代扣款和养老金的月度申报与缴付通常须在次月1日至15日办理。扣除适用税款和养老金后,劳动者实得工资低于税前工资。外国公民的养老金处理可能不同。 经审查的政府决定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全职最低税前月工资为425欧元;自2026年7月1日起为500欧元。工资、补贴和补偿须符合适用的最低标准。应根据后续官方公报修订或官方更新核实当前金额。 全职工作通常每周40小时。18岁以下劳动者每周不得超过30小时。除紧急情况外,加班每周最多八小时,雇主须保存加班记录。夜间工作时段为22:00至06:00。连续完成一整天工作的劳动者至少享有30分钟休息;工作日超过四小时且少于六小时的,至少休息15分钟。雇主应至少提前七天通知排班变更。补贴标准为:随时待命工作20%、夜间工作30%、加班30%、公共假日50%、周末50%。补贴重叠时不累加。未满18岁者、孕妇、子女未满三岁的单亲家长,以及照顾残疾子女的劳动者不得加班。 年假每年至少四周,每服务五年增加一个工作日。危险工作至少享有30个工作日年假;按经审查的规定,子女未满三岁的母亲、单亲家长或残疾劳动者另享两个工作日。通常连续工作六个月后产生首个年假权利;此前服务按比例累计。普通病假每年最多可达20个工作日,按100%工资支付。工伤或职业病补偿为10至90个工作日、按70%支付。带薪事假包括:结婚五个工作日、近亲属去世五个工作日、子女出生三个工作日、献血一个工作日。 产假为12个月。前六个月由雇主按基本工资的70%支付,随后三个月由政府按科索沃平均工资的50%支付。劳动者还可另休三个月无薪假。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怀孕、产假和育儿均受免遭解雇的保护。陪产假包括两天带薪假,以及可在子女满三岁前使用的两周无薪假,并须遵守通知要求。 招聘、培训、晋升、工作条件、纪律处分和终止关系中均禁止歧视,也禁止强迫劳动。雇主须提供合同和工资,处理税款和养老金,保存工时及加班记录,并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劳动者须遵守合同和法律、履行约定职责并服从雇主的合法指令。集体协议或工会可增加保护;公共部门就业还可能受特别法律补充规范。 雇佣关系可因死亡、固定期限届满、年满65岁、最终丧失工作能力决定、监禁超过六个月、法院裁决、破产或清算等事件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无固定期限合同须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雇主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通知期为:服务满六个月至两年30个日历日;两年至十年45天;超过十年60天。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或不续签通常须提前30天通知。终止决定须为书面并说明理由,且须结清截至终止日应付的工资及其他收入。六个月内解雇至少10%且至少20名劳动者时,适用集体解雇规则。服务超过两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可能有资格获得即时补偿,金额按工龄为一至七个月工资。养老金和提前退休事宜另受专门法律规范。 对就业决定有异议的劳动者可向雇主提交书面申诉。雇主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八个工作日内送达书面决定。之后可在接下来的30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劳动争议。对劳动监察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随时投诉;监察局应在30天内作出决定或通知延期。也可使用调解。非法终止可能导致补偿或复职。应保存合同、工资单、EDI记录、养老金证明、通知和终止决定。 外国劳动者通常须取得工作许可或短期工作许可,并具备适用的临时居留身份。工作仅限获批的雇主和岗位;免签短期停留本身不允许就业。申请须按相应APRK及移民服务处的程序办理。受监管职业可能要求事先取得执照。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可通过APRK获得就业和职业培训服务,但文件要求、费用和办理时间取决于许可与居留类别。就业服务、劳动法规则、失业福利和雇主义务是不同主题,但都可能影响劳动者入职或离职。
在科索沃就业
科索沃的就业涵盖雇佣关系下有偿工作的求职、入职、履职、变更和终止。正式就业通常需要书面合同、雇主在EDI登记、代扣税款和养老金缴款,并保存工资和工时记录。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途径不同;求职通常结合APRK服务、直接联系雇主、职业人脉和私人求职平台。
提示
在科索沃,把书面合同、可追溯的工资记录和EDI登记视为规范就业的最低凭据。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求职途径,比较税前与实得工资及工时,并在开工前解决许可、年龄、试用期或合同期限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