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家庭平均约有5.3名成员,大家庭支持仍是日常照护的核心。父母无法照料时,祖父母、监护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可能承担儿童照护或提供协助。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照护主要由家庭、教会、社区团体及非政府组织提供,而非通过全国统一的儿童照护、寄养或家庭福利服务。2021年人口普查记录约100,179人,其中约78,994人住在农村,21,185人住在城市。五岁及以上人口中约6.4%被记录为有残障。 婚姻和出生记录由民事登记处、总登记官和分区副登记官办理。根据《2025年民事登记与数字身份法》,未满18岁者不会获发结婚许可证,汤加也不向同性婚姻签发结婚许可证。通常至少一名准配偶须在相关区居住三个月。有已确立的汤加关联时可能申请特别许可证。申请包括宣誓书和至少两名证人,主持人须在三周内登记婚姻证书。费用由条例规定,但所提供资料中没有经核实的当前金额。 卫生部签发活产证明,之后出生信息录入民事登记册并生成数字身份号码。父母应在三个月内登记出生,并可申请出生证明;提出申请后应在五日内签发。如果父母未完成登记,法律规定了依次负责登记的人选,包括祖父母、监护人、出生时在场者、家庭或医院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照护者。未婚父母的子女,只有在父母双方共同申请或法院作出命令时才会登记父亲信息。汤加2019年多指标整群调查报告的出生登记率为97.7%。 监护涉及未满18岁的儿童,包括未出生儿童。通常父母双方都是监护人;若母亲从未与父亲结婚,或婚姻在受孕前已结束,则母亲是唯一监护人。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成为唯一监护人。经法院介入,也可通过契据或遗嘱指定监护人。最高法院可指定诉讼监护人、将儿童置于法院保护之下、作出临时或永久监护令、规范探视或更改儿童姓名。儿童福利是首要考虑。严重不适任或未履行责任的监护人可被免职。儿童与申请人共同居住或以汤加为住所时,父母、亲属、监护人或其他人士均可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能需要法院许可。 收养可以通过习俗上的儿童安置以及监护权或控制权转移来完成。如果能通过谈话或行为证明双方达成协议,并非总是需要书面文件;生父母也可能继续与儿童保持关系。最高法院可以颁发监护令。收养证明书会录入民事登记册,新出生证明将注明养父母。根据《非婚生子女抚养法》,法院收养也适用;该法使用了过时的术语,但仍在法律中。 父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治安法院申请确认亲子关系并裁定抚养费。申请人可以是母亲、可信人士或总检察长。确认关系令会记录父亲身份,并可要求支付抚养费直至儿童年满16岁。法院还可处理出生、死亡及以往的抚养费用。通常须在儿童出生后三年内提出投诉;已有抚养安排、双方同居或父亲缺席等情况可能构成例外。 当申请人以汤加为住所时,可向最高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理由包括通奸、至少两年的故意遗弃、至少五年的监禁、所需治疗期后仍存在的某些不可治愈疾病或精神疾病、无法完成婚姻、分居两年且未恢复正常婚姻关系或同居,以及使继续婚姻变得不合理的行为。法院决定监护、抚养费和教育安排,不会自动判给某一方监护权。相关法律将继子女、养子女和受抚养子女纳入家庭子女范围,包括未满18岁者、18至24岁且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培训者,以及因身体或精神障碍而需要照护的年长子女。抚养令可修改、暂停或取消。《2025年民事登记与数字身份法》要求将离婚判决送交登记官,以更新婚姻状态。 家庭暴力受《2013年家庭保护法》规管。家庭关系包括婚姻、类似婚姻的同居、共同为人父母或共同承担父母责任、同一家庭内的亲属、法律或习俗收养关系、订婚或恋爱、亲密关系、共同居住以及持续照护或依赖关系。身体、性、精神和经济虐待均可能符合定义。受害者或代其行事的人,可通过家庭成员、监护人、朋友、注册辅导员、律师、医疗专业人员、校长或警察提出申请。申请可口头、书面、通过电话、无线电或电子邮件提出;也可在对方不在场时单方面申请。 紧急保护令可于当日签发,有效期最长28天。临时保护令可有效至多90天,也可在对方不在场时签发。最终保护令持续有效,直至被更改或取消。命令可禁止虐待、联系或骚扰,要求某人离开住所或交出武器,保护儿童、限制接触、安排临时占用或财产使用,并纳入紧急抚养费。汤加警方可签发最长七天的警方安全令;须在48小时内送达,否则失效。违反命令可能被拘留,也可能由治安法院作出紧急命令。警方有优先保护和起诉的职责;医疗和社会服务机构在儿童受害案件中须检查、提供建议、转介和报告,同时遵守保密义务。初犯最高可判处12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帕安加;再犯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10,000帕安加。涉及儿童、怀孕、残障、武器或反复暴力等加重情节时,后果更严重。 内政部下属妇女事务与性别平等司、社会保障与残障司负责监督相关服务。妇女与儿童危机中心在努库阿洛法提供咨询、庇护和权益倡导,电话为+676 22240。汤加妇女与儿童国家中心提供咨询和转介;Ma'a Fafine mo e Famili提供家庭个案管理、家访、早期介入和老年照护支持。2018年资料显示,家庭保护法律援助中心曾免费提供家庭暴力和家庭法协助,但目前是否仍提供服务未获核实。现有资料无法确认全国性的免费法律援助计划。 儿童福利支持仍较分散。汤加设有监护和《家庭保护法》程序,但尚未发现独立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法》或监管明确的全国替代照护系统。实际求助途径包括最高法院、警方、卫生和社会服务转介、亲属或习俗收养、教会、社区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多指标整群调查显示存在显著保护问题:2019年,1至14岁儿童中86.6%遭受暴力管教;5至17岁儿童中26.1%受到童工影响。老年人方面,国家退休福利基金政府社会福利计划向符合居住和身份条件的67岁及以上汤加公民按月发放补助。67至79岁每月90帕安加,80岁及以上每月110帕安加。登记需提供出生证明、照片身份证明,以及适用时的照护者身份证明,并在登记前连续居住三个月。只要领取人在汤加居住,补助就会继续;领取人去世后停止。能否获得服务可能取决于岛屿、当地登记官或分区登记处、法院、警察局、镇或区官员、服务提供方能力及具体案件费用。
汤加家庭生活
汤加的家庭生活结合了正式登记、法院程序以及亲属、教会和社区的有力支持。婚姻、出生、收养、监护、抚养费和离婚通过法律及公共部门处理;儿童、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日常照护则往往由家庭或大家庭承担。家庭暴力受害者可申请保护令并寻求专门服务,但汤加没有单一的全国性家庭福利制度。
提示
在汤加,应把家庭照护视为共同责任,并视需要同时寻求亲属支持和正式保护。及时登记出生和婚姻;适当情况下正式办理长期监护或收养;抚养费、监护权或暴力问题带来风险时,应尽早使用法院或保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