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学校体系包括幼儿教育(ECE)、小学、中学和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为正规学校教育作准备,通常约一年;入学年龄一般为 4 至 5 岁,适用条例也可能允许 3 岁入学。小学涵盖 1 年级至 8 年级。中学通常为 9 年级和 10 年级,也称 Form 3 和 Form 4。高中阶段教育涵盖 11 年级至 13 年级,或 Form 5 至 Form 7。官方年龄描述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按年级和 Form 区分更清楚。 汤加有政府学校和非政府学校。非政府学校包括教会和社区学校;注册并获认可的学校按适用教育框架运行。法律允许设立特殊学校,但特殊需要教育主要旨在现有幼儿、小学和中学中实行融合教育。没有证据表明汤加有直接对应德国 Gymnasium、Realschule 或 Hauptschule 的学校类型。 家长通常在儿童满 4 岁前的那个学期为其申请幼儿教育;1 年级通常约从 6 岁开始。可能需要出生证明或宣誓书。没有证据表明汤加设有全国统一的中央招生或学区程序。法定步行距离例外可能影响入学,汤加塔布、瓦瓦乌、哈派、埃瓦、纽阿托普塔普和纽阿富岛的学校供应各不相同。儿童转学时,新学校应收到完整的学生资料以及医疗和牙科记录。 无论国籍,汤加所有儿童从 4 岁起至即将满 19 岁前均须接受义务教育。家长负责确保儿童定期出勤。若步行距离内没有学校、部长批准替代教育、儿童已完成 12 年教育,或疾病及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使其无法出勤,可适用例外。行政首席执行官也可因疾病、受伤或感染给予豁免;儿童达到可就业年龄后开始学徒或就业时,也可能适用特定安排。停学和复学由负责教育的主管机构处理。学校出勤官协助执行出勤要求,必要时按学校、行政首席执行官和警方的层级处理。 教育与培训部(MET)制定国家框架。政府课程由课程开发组和课程与评估司(CAS)拟订,须经部长批准。非政府学校使用其管理机构的课程,并须事先取得部长同意。学校使用汤加语和英语授课。1 至 8 年级的核心科目为英语、数学、科学和汤加语。修订后的框架采用以能力为基础的预期学习成果。幼儿教育使用 Heilala 领域。正式学年为 40 周、分四个学期,约有 32 至 33 周教学时间,教学时数约 825 小时。 学校采用形成性和总结性评估。8 年级学生参加中学入学考试(SEE)。9 和 10 年级没有全国性考试。高中阶段学生每年年底参加国家考试,包括汤加六年级证书(TFSC)、太平洋高中毕业证书(PSSC)或汤加国家七年级证书(TNFSC)。11 年级或 13 年级结束时也可能提供区域性南太平洋七年级证书。小学区级统考每学期举行两次,CAS 制定考试标准和程序。部长可指定海外考试机构。 经部长和内阁批准,政府学校可依法收费,收费金额由部长规定。MET 现行课程框架将 6 至 14 岁儿童的前八年学校教育描述为义务且免费,但没有经核实的全国收费表能确认当前金额。现有全国证据未确定幼儿教育和非政府学校费用,因此费用可能因服务机构而异。 《教育法》规定儿童有权接受优质教育,并要求用汤加语和英语提供指导。19 岁以下儿童不因性别、宗教、社会经济地位、身体状况或所在地而失去融合权利。支持措施可包括特殊需要教材、教师培训、助教和教育数据库。学校不得体罚学生。学校健康和牙科检查须取得家长同意。政府小学和初中可能每周提供两次早餐;健康促进学校计划处理食品质量、食堂标准和安全问题。政府学校也可能为 3 至 6 年级提供 Soroban 课程、广播教学和信息技术支持。 部长和 MET 负责国家层面事务。相关机构包括行政首席执行官、CAS、考试与评估司、质量保证司、含地区和岛屿单位的小学司、中学司,以及负责幼儿教育和融合教育的 ECAIED。部长管理政府学校;非政府学校由注册管理机构管理。汤加国家资格与认证委员会(TNQAB)监管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义务后资格,因此学校证书不应被当作已在汤加资格框架(TQF)注册的资格。完成 8 年级后的主要过渡是通过 SEE 进入中学;高等教育和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属于之后的发展路径。
汤加的学校教育
汤加的学校教育当地称为 Ako,涵盖受监管的幼儿教育、小学、中学和高中阶段教育。儿童通常约 6 岁进入 1 年级,之后可继续至 13 年级或 Form 7。义务出勤从 4 岁开始,持续至儿童即将满 19 岁之前,但存在明确的例外。
提示
在汤加选择学校时,应核实其认可状态、地点、课程、语言支持、费用、融合教育安排和升入中学的路径。尽早开始入学申请并保存出勤记录;招生、收费和服务可能因学校和岛屿而异,应直接向选定学校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