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城正式名称为梵蒂冈城国,与圣座不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民为882人;许多公民身份或居留关系源于职务或服务。当地机构社群规模较小,约会、求婚、亲密关系、同居和分手通常属于私人事务,而非公共国家体系的一部分。 需要牧灵支持者可联系圣亚纳宗座堂区、总铎或堂区司铎。天主教教会法是天主教会的内部法律体系。第1063和1064条规定婚前教育、个人婚姻准备、礼仪准备以及对夫妻的持续支持。现有官方资料未公布梵蒂冈特定的准备时长或费用,也未公布一般伴侣咨询的标准时长或费用。 结婚承诺,称为订婚(fidanzamento)或婚姻承诺(promessa di matrimonio),并不产生举行婚礼的权利。在适当情况下,第1062条可支持因违背婚姻承诺而提出的赔偿请求,须根据具体案件评估。准备结婚的双方通常须接受婚前调查、证明不存在婚姻障碍,并在需要时办理婚姻公告。通常须由有管辖权的地方教会长上(即负责该地区的教会权威)或堂区司铎参与。有效的教会婚礼通常由地方教会长上、堂区司铎或获授权的司铎或执事主持,并有两名证人在场。 相关服务通常依堂区住所或准住所,或至少一方居住满一个月的情况确定。仅临时停留者通常与实际居住地相关联;在其他地点结婚须取得许可。天主教徒与非天主教徒结婚须获明确许可;天主教徒与未受洗者结婚须获豁免,且天主教徒一方承诺认真努力推动子女受洗并接受天主教教育。 依教会法框架,婚姻是男女之间终身的盟约。双方合意缔结婚姻,该框架强调合一与不可拆散性。梵蒂冈法律在婚姻事务上优先适用教会法;民事主管部门处理纯粹民事效力。法律办公室的民事身份/登记处和总督府处理民事记录与人口登记,但民事登记不能取代教会婚姻的教会法要求。 同性伴侣没有教会法上的婚姻对应形式。《恳求信赖》(Fiducia Supplicans)允许神职人员经过辨 discern 后,对个人或伴侣作非正式、非礼仪性的祝福,但这不是类似婚礼的仪式,也不设立或认可民事结合。具体牧灵回应取决于负责神职人员和具体情况。 婚姻产生共同生活以及扶助和教育子女的义务。若有正当理由,包括严重的精神或身体危险,配偶可以离开共同生活。有效且已圆房的婚姻不能由人间权威解除,死亡除外;有效但未圆房的婚姻只能由罗马教宗解除。 婚姻无效宣告不同于离婚:教会法庭审查婚姻是否自始有效。案件通常由婚礼举行地、一方住所或准住所所在地,或大部分证据所在地区的法庭审理。一审通常由教区主教法庭处理;罗马圣轮通常作为上诉法庭,也可受理某些一审案件。没有资料证明梵蒂冈设有专门法庭或独立程序处理此类案件。根据适用的官方规范,圣轮诉讼通常免费,但可要求有能力支付者捐助。民事效力及登记机关如何处理属于独立问题。
梵蒂冈城的恋爱关系
梵蒂冈城的恋爱关系主要属于私人和非正式事务;没有资料证明这里设有官方约会服务、配对办公室或伴侣登记处。正式婚姻主要依照天主教教会法处理,梵蒂冈民事记录则涵盖婚姻等法律行为。居民和工作者社群规模很小,因此获得支持主要取决于堂区关系、居留或获准的服务背景。
提示
在梵蒂冈城应把恋爱关系视为私人事务,除非需要牧灵支持或计划依教会法结婚。根据目的选择办理途径,不要假定居留、民事登记或非正式祝福会产生婚姻权利。确定婚礼日期或依赖法律后果前,应确认许可、居留要求、文件和独立的民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