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破产程序中的公司破产财产

在格鲁吉亚启动破产程序后,必须全面查明公司的资产,并依法将其纳入该程序。除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还需要明确谁有权处置资产,并区分新的破产财产债务与公司的旧债。

提示

确定破产财产时,必须依据法律上的归属关系,而不能仅依据占有或经营用途。程序启动后,也必须重新安排资产处置权限。继续经营所产生的新义务,必须与较早发生的破产债务严格区分。

范围

格鲁吉亚无力偿债公司的破产财产范围,取决于可归属于债务人的资产和财产权利。第三方所有的财产不会仅仅因为由公司占有或用于公司经营,就成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

处分权

在格鲁吉亚启动破产程序后,公司资产的处分权取决于程序类型及法院的决定。因此,现有的签字授权或账户授权并不意味着可以继续处分破产财产。

破产财团债务

在格鲁吉亚继续经营无力偿债的企业,可能产生归因于正在进行的程序及破产财团的新义务。必须将这些义务与程序启动前产生的经营债务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