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包括根据适用规则归属于债务人并纳入破产程序、具有货币价值的资产和权利。具体而言,这些资产和权利可能包括经营性财产、应收款项、账户余额以及可以变现的权利。第三方所有的财产不会仅仅因为由公司占有或用于其经营而成为破产财产。因此,必须针对每项资产分别记录所有权、担保权益和合同使用权。程序启动后,谁可以处置账户、财产或权利,取决于程序的类型和法院的决定。原有的签字权限和账户授权并不会自动继续适用于后续交易。如果企业继续经营,可能会产生新的义务,这些义务必须归入正在进行的程序和破产财产。此类破产财产债务必须在时间和性质上与程序启动前已经存在的债务区分开来。完整的资产清单、可靠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对新义务的单独记录,为管理、继续经营或变现公司的资产奠定基础。
格鲁吉亚破产程序中的公司破产财产
在格鲁吉亚启动破产程序后,必须全面查明公司的资产,并依法将其纳入该程序。除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还需要明确谁有权处置资产,并区分新的破产财产债务与公司的旧债。
提示
确定破产财产时,必须依据法律上的归属关系,而不能仅依据占有或经营用途。程序启动后,也必须重新安排资产处置权限。继续经营所产生的新义务,必须与较早发生的破产债务严格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