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规划应在首次非保密披露发明之前开始。首次申请必须充分描述技术特征、变体和效果,才能使这些内容在之后享有优先权。仅在后续申请中加入的新技术内容,不会自动获得较早的申请日。从首次申请日起,必须监控《巴黎公约》规定的通常为十二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以便在格鲁吉亚或其他国家提交后续申请。在此期间,必须确定目标市场、竞争环境、制造国、预算以及适当的申请途径。可选途径包括国家申请;在国际规划中,也可以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申请,这可能为之后决定申请哪些国家争取更多时间,但不会授予世界专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发明人、申请人,以及向正在筹建或已经成立的公司转让权利的安排。如果发明分多个阶段逐步开发,应分别考虑相关文件记录和可能各自适用的优先权日。只有在提交适当的首次申请之后,才应进行出版、演讲、展会、销售或公开测试。必须记录申请日、申请号、披露范围以及所有后续期限,并纳入期限日历。
在格鲁吉亚创业前规划专利优先权
首次专利申请确立了其中所披露发明的相关优先权日。对于后续外国申请,《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
提示
首次优先权日的价值,取决于首次申请对相关技术内容披露得有多完整。匆忙提交但范围过窄的申请,可能导致后续变体无法享有较早的申请日。因此,应将通常为十二个月的优先权期限视为确定申请国家、预算和申请途径的固定决策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