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表应根据公司的商业模式、收入类型和实际申报义务量身定制。对于应税销售,应将应缴销项税与净收入分别记录。可抵扣进项增值税应记入单独科目,而不可抵扣增值税则应分摊至费用或取得成本。进口增值税需要单独设立科目,以便追踪进口申报以及可能发生的进项增值税抵扣。采用反向征收机制时,自行计算的税款以及同时发生的任何进项增值税抵扣都应分别列示。其他科目用于记录与税务局往来的增值税应收款、应付款、缴款和退款。收入代码至少应区分适用 18% 增值税的供应、享有抵扣权的免税供应、不享有抵扣权的免税供应,以及在格鲁吉亚境外进行的供应。调整应使用专属记账代码,并注明原始凭证,以保留审计轨迹。月末应将销售和采购登记簿、税务发票、进口和反向征收数据、总账及税务账户相互核对。不应原样套用外国或德国的标准会计科目表,因为会计结构必须反映格鲁吉亚的增值税类别和申报流程。
格鲁吉亚公司开始营业前的增值税会计
格鲁吉亚公司的增值税会计至少要分别核算销项税、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不可抵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和反向征收增值税。其他税码还应区分按标准税率征税的供应、享有或不享有进项增值税抵扣权的免税供应,以及不属于格鲁吉亚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交易。
提示
增值税会计应直接反映格鲁吉亚的税务类别,不应原样套用外国的标准会计科目表。销项税、可抵扣和不可抵扣增值税,以及进口和反向征收交易,都需要分别设置记账路径。关键是确保月度申报表、凭证登记簿、总账和税务账户的金额能够相互核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