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通常独立决定其经营活动,并以个人名义与客户、银行和主管机关往来,代表其业务。此类形式不区分所有者、作出决议的合伙人和业务管理者。相比之下,公司可以将所有权、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分配给多人。独资创办者可为此选择单一成员公司;多名创办者则需要选择一种能够体现其所有权权益和决策影响权的公司形式。在公司中,表决权、通过决议所需的多数票以及各方责任,都应与预期的所有权结构相匹配。管理人员的任命及其权限也必须明确规定。决议应按照规定形式记录,以便追溯内部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在签订合同以及与银行或主管机关往来时,必须明确谁有权有效代表公司。因此,比较时不应只考虑创办者人数,还应考虑计划中的投资者、可能出现的分歧、代表需求以及所有权权益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选择格鲁吉亚企业形式时的治理与决策比较
比较格鲁吉亚的企业治理时,关键在于所有权、决策权和代表权是由一人掌握,还是由公司的合伙人和管理人员共同分担。因此,所选择的企业形式决定了需要哪些决策权、决议机制和代表权限。
提示
应根据所有权、重大决策和日常代表权是由一人掌握,还是由多人分担来选择治理结构。个体经营者可以直接掌控业务;公司则提供正式机制,用于安排所有权权益、作出决议和进行管理。若计划引入投资者,或所有权权益未来可能发生变化,通常更适合采用正式化的公司治理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