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没有单一的家庭事务主管机关,也没有普遍适用的家庭福利制度。职责分散在乡和 Sangkat 当局、民事登记员、身份识别总局和内政部、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康复部及其部门、妇女事务部、警察和皇家宪兵、法院、国家社会援助基金和儿童保护委员会之间。正式事务通过登记处、行政决定或法院办理。社会工作者、获认可的非政府组织、妇女儿童公社委员会、区和省级委员会、村长、长者和佛教僧侣,可能提供非正式或社区支持。亲属和更广泛的亲族网络仍是日常照护的核心,尤其是照护老年人和受抚养家庭成员。负责机构、可用服务和实际结果会因城市或农村地区、偏远社区以及社会工作者能力有限的地区而异。 婚姻登记是一项正式法律程序。伴侣通过乡或 Sangkat 民事登记员提出申请,公告至少发布 10 天,并在登记员面前登记婚姻。只有登记后,正式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通常将双方结婚年龄定为 18 岁。若一方已成年且取得所需父母或监护人同意,16 岁起可适用例外。妇女事务部的《2024–2030年国家行动计划》涉及童婚问题。2021–2022 年《柬埔寨人口与健康调查》报告称,20 至 24 岁女性中有 18% 在 18 岁前结婚或进入婚姻关系。现有行政资料显示,民事身份事项不收费,但没有涵盖所有相关服务的统一家庭收费表。 民事登记生成证明家庭关系和法律身份所需的文件。通常应在 30 天内申报并登记出生。医疗机构的出生通知或村长的信函可能作为登记材料,并须提供身份或居住文件。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成年近亲可以担任申报人。通常应在 15 天内通过负责的登记员办理死亡登记,可根据家庭、医疗机构或村长提供的信息办理。根据 UNICEF 数据,2021 年出生登记率为 92%。文件缺失或地方执行差异可能使人们更难获得医疗、教育、社会保护和其他服务。现有行政资料称出生和死亡证明免费。婚姻和离婚变更会在完成负责程序后记入相关登记册或批注。 组建家庭和育儿也涉及卫生服务。卫生中心和助产士提供计划生育及产前护理服务,但能否获得服务取决于距离、当地供应和家庭收入。《柬埔寨人口与健康调查》报告的总和生育率为 2.7,初次生育年龄中位数为 23.3 岁。在 15 至 49 岁的已婚女性中,62% 使用某种避孕方式,45% 使用现代避孕方式;现代避孕方式需求满足率为 61%。调查还报告,98% 的分娩发生在卫生机构,99% 由熟练服务提供者接生。这些数字反映全国调查期情况,不保证每个省份或家庭都有相同服务。 父母有照顾、教育和供养子女的义务。依法认定的子女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平等义务。法院可确定亲子关系,并根据父母的经济能力命令定期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义务通常持续到子女成年。父母也可能有义务赡养无力自养的父母。家庭可以协商照护和经济支持;但若亲子关系、监护或付款存在争议,可能需要法院命令。每类家庭案件都没有统一的全国费率或保证的办理时间。 分居和离婚涉及地方行政步骤和法院程序。可以先通过乡或 Sangkat 当局提交书面申请;当局应在 15 天内尝试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事项可移交省或市法院。双方同意时可以协议离婚。其他法定理由可能包括遗弃且不提供扶养、暴力或严重虐待、不当行为、阳痿,以及持续一年以上的分居。根据现有法律资料,调解可能包括多次会面,每次至少间隔一个月、最多间隔两个月。法院可就监护、子女抚养费、赡养费和财产作出临时命令。监护安排以子女利益和有效协议为准;否则由法院裁定。未承担日常监护的一方父母仍保有探视权,除非为保护儿童而受到限制。抚养费根据支付方的支付能力评估,通常持续到子女成年。 《预防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者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个人可向警察、皇家宪兵、乡或 Sangkat 当局、村长、妇女事务部官员、检察官或法院寻求紧急帮助。当局可作出行政保护决定;法院可命令双方分居、限制联系或进入、安排监护、提供经济援助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保护令程序通常包括最多不超过五天的事前告知,紧急情况除外;并且应在不超过两个月内复审。允许法律代理。调解或和解仅限某些较轻的心理或经济案件,并须双方同意。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因地区而异。《柬埔寨人口与健康调查》报告,15 至 49 岁女性中有 10% 自 15 岁起经历过身体暴力,13% 在此前 12 个月内经历过伴侣暴力。 儿童保护由分散的体系承担,涉及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康复部及其部门、区和省社会事务办事处、妇女儿童公社委员会、警察、法院、社会工作者和获认可的非政府组织。举报可能引发地方评估,并在 Primero 中开展个案管理;随后可能提供家庭支持、家庭团聚、亲属照护、寄养或法院处理。政策优先加强家庭、让儿童留在社区附近、维持兄弟姐妹联系,并在安全和适宜时采用家庭照护而非住宿式照护。UNICEF 报告称,2015 至 2024 年住宿式照护中的儿童人数减少了 73%;1 至 14 岁儿童中有 66% 经历过暴力管教。社会工作者覆盖面和公共预算有限,因此不同地区的应对能力可能差异很大。 正式亲属照护和寄养需要评估、筛选、批准和登记。亲属照护者通常是血亲,能够提供住所、食物、医疗和教育,且家庭成员同意这一安排。寄养照护者可以是已婚夫妇,也可以是单身成年人。现有框架包含高棉语居住地、年龄、健康、住房、品行和推荐人等条件。寄养照护者通常为 25 至 55 岁,且至少比儿童年长 20 岁;一个寄养家庭最多照护两名儿童,兄弟姐妹不计入此限。公社委员会可安排临时安全安置。照护者负责日常照护和基本生活需要,参与监测,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告地址变更。现有资料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的国家支付费率。 收养并不是简单统一的家庭服务。国内实践较为零散,可能涉及监护、亲属照护或寄养;跨国收养则由中央统一负责并受到严格监管。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康复部与获授权机构、接收国主管机构、乡或 Sangkat 当局及法院共同负责跨国收养中央主管职能。禁止私人中介、广告和招募儿童交出监护权。UNICEF 与该部 2025 年的评估描述了制度建设,以及与儿童保护和家庭照护标准的衔接,但未确立普通跨国收养已普遍重新开放。提及书面收养协议和乡级认证的旧规定,应对照《民法典》和较新要求核查。 国家社会援助基金提供的是定向支持,而非全民家庭福利。家庭补助计划自 2024 年起通过 IDPoor 和社会保护登记系统在全国推出。计划覆盖特定脆弱群体,例如孕妇、两岁以下儿童、贫困家庭的学龄儿童、残障人士、60 岁及以上人士,以及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基础补助约为每月 34,000 瑞尔,具体类别另有补充金额;奖学金部分于 2025 年新增。登记和身份证件会影响申请资格;补助通常按月发放,且不会自动纳入。福利取决于资格和相关项目规则,而非仅凭家庭身份。 老年人、残障人士和其他受抚养亲属主要由家庭和亲属照护。现有研究没有证实柬埔寨存在全国性照护津贴或相当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残障识别卡、家庭补助计划以及社会事务办事处或非政府组织的个案支持,可为特定脆弱群体提供有限的公共替代支持。日常照护费用通常由家庭承担。亲人去世后,应在 15 天内办理死亡登记并取得死亡证明,以作为办理身份、财产和家庭状态相关手续的证明。丧葬照护和相关仪式主要由家庭和社区网络安排。地方服务、家庭资源、残障状况、贫困、偏远程度和受训人员可用性都会影响各地的实际结果。
柬埔寨家庭生活
柬埔寨家庭生活将正式登记、法院和公共服务,与公社、亲属和地方社区的支持结合起来。婚姻、出生、死亡、亲子关系、分居、家庭暴力、儿童保护及照护受抚养亲属,各有不同程序和公共支持程度。能否获得服务取决于文件、收入、地点以及当地官员、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提供者是否可用。
提示
先明确眼前需要涉及法律证明、安全、儿童照护、经济支持,还是受抚养亲属的日常照护。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时,应通过登记处和法院办理;需要协助取得服务或实际帮助时,可联系公社、社会事务机构或社区支持。保存每份文件的副本,并确认当地服务是否可用,因为柬埔寨各地的程序和人员能力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