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柬埔寨早期历史的证据主要来自考古遗迹、聚落遗址、景观和金属加工遗址。大约从公元一世纪到八世纪,随着扶南及其后期真腊的出现,文字记载的历史逐渐清晰。与伊奢那补罗相对应的三波普雷库,曾是真腊在六世纪末至七世纪初的都城。这里的梵文和古高棉语碑铭、宗教建筑、水利工程及政治集中的证据,展现了吴哥之前社群和制度的发展。 高棉帝国约于九世纪兴起,持续至约十五世纪。传统上将阇耶跋摩二世于802年的即位视为帝国的奠基时间,不过历史学家会区分政治传统与各时期现存的证据。吴哥包括不断变迁的都城、寺庙、称为“巴莱”的水库、运河和交通路线,覆盖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吴哥窟、吴哥通王城、巴戎寺、圣剑寺和塔普伦寺是重要的现存遗址。阇耶跋摩四世在位期间,科克于约921年或928年至944年间成为都城。柏威夏寺自九世纪起发展为圣地,其主体建筑大多建于十一世纪上半叶。 十五世纪之后,政治中心转向西部和东南部地区。暹罗和越南的影响塑造了湄公河、洞里萨湖及边境地区。吴哥之后时期的证据较为零散,因此不应将其年代和政治边界视为绝对定论。 法国于1863年在柬埔寨建立保护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占领柬埔寨,随后柬埔寨于1945年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独立时期。1953年11月9日,在诺罗敦·西哈努克领导下,柬埔寨独立。柬埔寨王国存在于1953年至1970年;随后是1955年至1970年的人民社会同盟时期、1970年至1975年的高棉共和国时期,以及1975年4月17日至1979年1月7日的民主柬埔寨时期。柬埔寨人民共和国于1979年至1989年执政,之后是1989年至1993年的柬埔寨国时期。 民主柬埔寨时期,红色高棉和柬埔寨共产党实施强制迁徙、集体化、废除市场和货币、强迫劳动、监禁、酷刑与迫害。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是由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设立的混合型法庭,审理了1975年4月17日至1979年1月6日期间发生的罪行,重点针对高级领导人和罪责最重者。其遗留工作期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包括复核判决、保护受害者和证人、保存档案、开放记录,以及监督赔偿。ECCC的裁决是重要的法律记录,但并不构成这一时期的完整历史。 越南介入以及柬埔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长期冲突、边境争端和难民迁徙接踵而至。巴黎和平协定于1991年10月23日签署。联合国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于1992年2月至1993年9月运作,职责包括人权、选举、行政、安全、遣返和基础设施。1993年9月24日的宪法恢复了柬埔寨王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地位,并建立多党民主制。冲突与和平巩固进程延续至整个20世纪90年代,其中包括1997年危机和1998年选举。进入21世纪以来,重建、城市化、经济变化和遗产管理持续推进,同时围绕历史记忆与历史解释的争议仍在继续。 历史证据具有选择性。战争、劫掠、破坏、政治控制、精英视角和殖民档案都会影响哪些资料得以保存,以及人们如何解释这些资料。研究者会对照碑铭、考古与景观资料、中国记载、殖民档案、政党和法院记录、口述史、幸存者证言、博物馆藏品和档案。家庭、社群及海外侨民的记忆补充了官方记录可能遗漏的经历,但也需要与其他来源相互比较。 文化与艺术部、吴哥古迹管理局(APSARA)、三波普雷库国家管理局、柏威夏国家管理局、大学、博物馆、柬埔寨文献中心(DC-Cam)、当地社群和海外侨民团体都参与保护、研究或纪念工作。柬埔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包括:1992年列入名录的吴哥、2008年列入的柏威夏寺、2017年列入的三波普雷库,以及2023年列入的科克。世界遗产认定提供保护和管理框架,但不能完整呈现柬埔寨历史。吴哥古迹管理局与吴哥国际协调委员会在仍有人居住的聚落中开展保护和管理;柏威夏和三波普雷库的国家管理机构则负责各自的遗产区域。 能否查阅资料取决于机构、语言、地点、保存状况和安全条件。法律、保护令和遗址管理计划可能规定保护遗产的责任,并限制在受保护地点开展的活动。博物馆入场、档案查阅、研究许可和遗产地服务没有全国统一的价格或办理时限;具体条件由主管机构决定。吐斯廉屠杀博物馆、琼邑克纪念地、ECCC和DC-Cam都是重要的记录与纪念场所。国家主义、保皇主义、佛教、反殖民、幸存者、家庭、海外侨民及社群记忆可能各不相同,因此关于红色高棉时期、边界或遗产的论述应说明资料来源及其局限。吴哥和纪念性建筑提供了重要证据,但不能代表柬埔寨的全部历史,也不能涵盖妇女、儿童、占族社群、原住民、农村人口、劳动者、边境社群和海外侨民的经历。
柬埔寨历史
柬埔寨的历史展现了从史前聚落至今社会、制度、景观与集体记忆的发展。主要时期包括扶南和真腊、高棉帝国与吴哥、吴哥之后的政治变迁、法国殖民统治、独立、红色高棉时期以及战后重建。柬埔寨的历史通过考古遗迹、碑铭、中国记载、殖民档案、法院档案、博物馆、档案馆、口述史和幸存者证言得到记录。
提示
应把柬埔寨历史视为由不同资料和观点构成的历史,而不是单一的官方叙事。先根据问题确定相关机构、时期和地点,再对照考古、官方、法律、社群和幸存者证据,并记录不确定之处及资料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