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是实行普遍成人投票权的宪政共和国,选举在这一框架内举行。选举委员会(Election Commission)负责管理选举,并致力于维护合法、公正和可信的选举程序。 总统选举选出一位总统。选民直接选择候选人;如果计票第一阶段没有候选人达到所需多数,计票制度可以考虑选民排序的偏好。 议会选举从各选区选出议员,并通过额外的全国分配构成整体制度的一部分。根据适用规则,比例代表制大体依照各政党和独立团体所得票数分配席位。 在议会选票上,选民通常先选择一个政党或独立团体,也可以在该名单内为候选人标记偏好。政党或团体选择会影响席位分配,偏好票则帮助决定该名单中的哪些候选人获得席位。 地方政府选举选出市政委员会、城市委员会和地方议会的代表。其选举安排结合地方代表性和比例因素,反映邻里选择和更广泛的支持度。 举行省级议会选举时,选民通过这一途径选出省级代表。省级议会选举与议会和地方政府选举不同,但政党可能在各级选举中参选。 合资格选民必须登记在相关地区的选民名册上。选民登记与通常居住地相关,并通过官方程序管理,因此搬家或个人资料变更后,应核实登记信息。 选民在指定投票站进行秘密投票。工作人员核实资格、发放选票,必要时说明中立的程序事项,并按照正式管控措施保管选票以供计票。 选举提供和平的机会,让公众选择领导人、更换代表并表达政治优先事项。选举的价值取决于知情参与、公平竞争、正确填写选票、尊重不同意见,以及处理投诉和公布结果的可靠机构。
斯里兰卡的选举
斯里兰卡的选举让公民选出总统,以及议会和地方级机构的代表。不同选举采用不同投票制度,因此选票可能要求选择候选人、政党或团体,有时还要对候选人排序。选民登记、秘密投票、计票和公布官方结果是主要流程。
提示
在选举期变得繁忙之前,核实自己的姓名和正确地址是否登记在斯里兰卡选民名册上。了解具体选举的投票方式,因为总统、议会、省级和地方选举的选票并不相同。私下作出选择,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恐吓、贿选、冒名投票或程序问题。

